商业户口可不可以办慢性补贴

如题所述

据我了解应该是办不了。不过你具体可以咨询当地人社部门。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5-20
这个暂时不了解
第2个回答  2019-05-21

办理程序:

凭区(县)级以上(含区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检查、化验报告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资料,向农医部门提出申请,填写门诊大病(慢性病)审批表,办理相关手续。经审核同意后,核准纳入统筹基金补偿范围。有效期为一年,来年需重新申请审批。

农村合作医疗能报销的费用:

1、床位费(乡镇卫生院最高12元/天,市级及市级以上医疗机构最高15元/天);

2、药品费(药品使用范围执行省规定的药物目录);

3、检查费(检查、化验等,限额600元);

4、治疗费(300元以内按实结算,300元以上部分按50%纳入报销范围);

5、手术费(按规定收费标准执行);

6、输血费(手术或抢救,每次住院最高限额500元);

7、材料费(每次住院最高限额2000元);

 8、各种肿瘤患者的放、化疗及肾功能衰竭需要透析的门诊费用,视同住院费用进行补偿。

特别注意:

1、剔除不可报销费用后,可报费用根据就诊医疗机构级别的不同相应打折:市乡镇卫生院100%,本市市级医院90%,市外80%,无转诊证明60%。

2、折后费用实行分段按比例结算:4000元以内报销45%;4001-8000元报销55%;8001-12000元报销65%;12001-20000元报销 75%;20000元以上报销80%。每人每年最高补偿金额不超过3万元。

扩展资料:

一、2018年慢性病补助政策

起付标准

(1)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起慢性病付标准为200元。定点专科医院中的一级医院慢性病起付标准为200元,二级医院起慢性病付标准为400元。在起付标准以上、门诊慢性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按比例报销,门诊统筹基金支付50%。

(2)患有两种或两种以上门诊慢性病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年支付限额,在此基础上每人每年支付限额增加200元。

(3)门诊慢性病患者住院期间不能同时享受门诊医疗待遇,核算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时,门诊医疗费用与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

(4)门诊特殊疾病医疗待遇按住院标准执行,一个参保年度内只计算一次起付线,起付标准按照就诊医院级别标准执行。

二、慢性病补助对象

包括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参保人;灵活就业的个体参保人均可享受慢性病补助。

三、慢性病补助标准2018年慢性病补助标准

类型病种补助标准

在职职工退休(职)人员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及70岁以上退休人员

Ⅰ类

1、高血压Ⅱ期、高血压Ⅲ期起付标准:1200元起付标准:1000元起付标准:800元。

2、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塞)补助比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70%

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60%

最高补助限额:2000元补助比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85%

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75%

最高补助限额:3000元补助比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95%

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85%

最高补助限额:3500元

3、糖尿病Ⅰ型、糖尿病Ⅱ型

4、慢性乙型肝炎、慢性丁型肝炎

5、慢性丙型肝炎

6、肝硬化失代偿

7、脑梗塞、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恢复期及后遗症期

8、帕金森病、帕金森氏综合症

9、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肺心病

10、支气管哮喘

11、活动性肺结核

12、慢性肾炎、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治疗)

13、类风湿性关节炎

14、强直性脊柱炎

15、硬皮病/系统性硬化症

16、白塞氏病

17、血友病

18、重症肌无力

19、多发性硬化

20、自身免疫性肝炎

21、真性红细胞增多症

22、多发性肌炎/皮肌炎

23、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

Ⅱ类

24、系统性红斑狼疮起付标准和补助比例同上,但最高补助限额为10000元起付标准和补助比例同上,但最高补助限额为10000元起付标准和补助比例同上,但最高补助限额为10000元25、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26、颅内良性肿瘤

27、**纤维化

同时患有两种及两种(以序号病种为准)以上慢性病起付标准和补助比例同上,在原最高补助限额基础上增加1000元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