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做“污染物排放量实行区域内现役源倍量削减量替代”?请高手指点,必有重谢!

环保部《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关于重点控制区‘新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实行区域内现役源2倍削减量替代’的规定,明确该项目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实行区域内现役源2倍削减量替代,不是很理解字面意思,请详细说明,不要用官方语言解释,因为已经看过了还是不太懂。

虽然是摘抄的,但这段话够直白了吧!

赵华林解释说:“像‘现役源倍量削减替代’这句话,解释起来也很简单,就是如果你想新上一个1吨的排放项目,那么你必须在旧有项目中,削减至少2吨的排放量。‘十一五’期间,火电行业的‘上大压小’,还是以1吨换1吨的项目,而‘十二五’期间,就变成削2吨才能换1吨了。只有这样,排放总量才能下来,排放总量下来了,整体空气质量改善才有基础,才可能实现增产减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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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6-20
查了很多,发现一个也不通俗,削减替代的目的是消除污染。假设10台机器,每个产污10吨,一年产污就是100吨,如果是倍量削减,在地区政策是2倍削减替代的话,替代总量就是200吨,每个机器是20吨。假设你增加一个设备,每年产污就是11台×10吨,产污110吨,但是你必须在产污总量上调整降低,替代量减排20吨,最后每年的产污就是90吨了,达到增产减污的效果了,倍量越高,减排效果越快,这是一种压力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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