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2-11-10
您好,虽然有劳动合同法,但很多单位仍拖欠工资,这可能是多种原因造成的:
1.地方劳动监察部门长期以来监察不严,执法不力。
2.公司与劳动部门狼狈为奸。
3.公司财大气粗,无视法律。
4.公司经营不利,入不敷出。
5.公司完全法盲,不知道拖欠工资的严重性。
等等,不管什么原因,公司拖欠工资是不对的,要支付双倍赔偿。建议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如不受理,去上一级劳动局投诉,只要你们联合维权,这个问题就会得到解决。因为毕竟有法律支持,地方执法部门也要考虑自己的饭碗,不能过于随意妄为。
第2个回答 2012-11-10
问题是现在经济萧条,用工供大于求,是主要原因。
政府的劳动监测部门工作也没能很好到位。
大部份劳动者的法律意识也不足。
就以上这几点原因有构成了工资依然拖欠的现实。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11-10
劳动合同法是死的,并不是说有了这个法律,单位就会乖乖地把钱交出来,想维权需要你自己的主动。你可以先找单位协商下,要求给工资,如果不给的话就和他说说《劳动法》第九十一条;再不肯的话就去工商局举报;最后还可以去法院起诉
第4个回答 2012-11-10
法律规定只是条文,需要人去实施,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通过协商或者司法途径进行主张。不能说有了法律规定就能杜绝所有违法行为,有了刑法还是照样有很多人犯罪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