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为什么不管用,拖欠工资依然拖欠

如题所述

《劳动合同法》有用,只是现实执行中出了问题。

1..用人单位想着规避劳动合同法甚至是明显违反劳动合同法,目的就是节省开支。
2..,劳动者本身法律意识法律知识不够,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或许还不知道,即便知道也不知道如何处理。
3..劳动部门不作为,人社局的劳动监察大队平时很少会去监察用人单位是否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开展工作,劳动者即便投诉反映,劳动监察大队也是爱理不理,在不就是让你准备很多你根本不懂得资料;即便劳动者去人社局劳动仲裁院提起仲裁,还是会受到冷落,没有指点,你根本不知道如何去维护自己的权益。
4..我国大多数地方经济发展比较落后,当地政府还是保护企业的,对于工人的权益问题,他们只是在不得以的情况下才去象征性的处理一下。

以上原因造成了劳动者的心寒,各种劳动争议层出不穷,并且还得不到良好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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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1-10
您好,虽然有劳动合同法,但很多单位仍拖欠工资,这可能是多种原因造成的:

1.地方劳动监察部门长期以来监察不严,执法不力。
2.公司与劳动部门狼狈为奸。
3.公司财大气粗,无视法律。
4.公司经营不利,入不敷出。
5.公司完全法盲,不知道拖欠工资的严重性。

等等,不管什么原因,公司拖欠工资是不对的,要支付双倍赔偿。建议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如不受理,去上一级劳动局投诉,只要你们联合维权,这个问题就会得到解决。因为毕竟有法律支持,地方执法部门也要考虑自己的饭碗,不能过于随意妄为。
第2个回答  2012-11-10
问题是现在经济萧条,用工供大于求,是主要原因。
政府的劳动监测部门工作也没能很好到位。
大部份劳动者的法律意识也不足。
就以上这几点原因有构成了工资依然拖欠的现实。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11-10
劳动合同法是死的,并不是说有了这个法律,单位就会乖乖地把钱交出来,想维权需要你自己的主动。你可以先找单位协商下,要求给工资,如果不给的话就和他说说《劳动法》第九十一条;再不肯的话就去工商局举报;最后还可以去法院起诉
第4个回答  2012-11-10
法律规定只是条文,需要人去实施,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通过协商或者司法途径进行主张。不能说有了法律规定就能杜绝所有违法行为,有了刑法还是照样有很多人犯罪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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