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卷的立卷、归档时间如何界定?

行政处罚案卷(一般案件),在归档时,卷内备考表上的立卷时间能不能和归档的时间是同一天(实际查处时间不在同一天)?

案卷的立卷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终结3日内,仲裁员应当将案卷材料交书记员,书记员在收到案卷的后30日内,将处理过程中形成的全部材料,按类别或时间顺序排列,编写 目录、页码,装订成册,并及时归档。

诉讼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的特点,凡属本院审判活动形成的需要长远利用的诉讼档案,划为亥久保管。凡属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需要查考使用的诉讼档案,划为长期保管,保管时间为60年。凡属在相对较短的时期内需要查考利用的诉讼档案,划为短期保管,保管时间为30年。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立卷保存期间,应维护案卷的完整和安全,任何人 不得在案卷上勾划、涂改,不得折叠、扯毁、拆散、抽取案 卷材料。

2、列为永久保存的档案,是对社会主义事业的各项工作以至永世久代具有查考作用的档案。  

3、列为长期保存的档案,是不具有广泛社会意义和科学历史意义的,而属本机关在较长时间内进行机关工作需要查考的文件材料。 

4、列为短期保存的档案,是低于上述两个层次的,本机关在较短时间内需要查考的文件材料。

5、装订要规范。案卷装订前要做好文书材料的检查。文书材料上的订书钉等金属物应当去掉。对破损的文书材料应当进行修补或复制,小页线应当用A4纸托底粘贴。纸张大于卷面的材料应当按卷宗大小先对折再向外折叠。对字迹难以辨认的材料应当附上抄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政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北京市行政处罚案卷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立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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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03
立卷是将办理完毕并具有参考保存价值的公文,依其在形成过程中的联系和一定规律组合成为保管单位--案卷的工作过程。立卷的组织程序,首先在立卷前制订具体计划,拟制本年度文件分类归卷的条目,称为立卷类目。它是以条款形式写成的,每个条款包括一组文件的作者、问题与名称,后面注明保管期限。条款的名称就是预拟的案卷标题。其次做好平时归卷,已收集的文件,随时或定期按立卷类目所列有关条款归人卷夹。最后,年终全面检查调整,然后确定组卷。组成案卷后,对卷内文件进行系统化和案卷的技术加工,包括:卷内文件的系统排列、编写卷内文件的页号、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和卷末备考表、装订成卷、填写案卷封面。
归档,是指文书部门将办理完毕且有保存价值的文件,经系统整理交档案室或档案馆保存的过程。归档是国家规定的一项制度,又叫“归档制度”。1)要实行定期归档。定期归档,就是办理完毕的文件材料由文书部门或业务部门整理、立卷后定期向档案室移交。2)移交的时间一般在第二年上半年, 一些专门性文件或驻地分散的个别业务单位的文件,可推迟至第二年的下半年。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5-30
一般案件,处罚前要事先告知,到处罚应有至少三天时间,怎么能和归档的时间是同一天。况且办事效率能有那么高吗。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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