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六年制是1986年开始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年4月12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86年7月1日起施行。
小学教育一般是六年制,分三个阶段:一年级、二年级叫低年级,三年级、四年级叫中年级,五年级、六年级叫高年级。1970年初,本着“教育要革命,学制要缩短”的理念,开始将小学六年制改为五年制。1979年,又将五年制改回到六年制。
21世纪初,一些地区又进行试验,实行小学五年制教育。如宁波、山东等地2006年在部分学校试行小学五年、初中四年的“五四学制”试点。济宁等地现今也沿用“五四学制”。
扩展资料
现代学堂和教育制度是西方传教士引入中国的。19世纪末20世纪初,中国现代教育奠基人何子渊、丘逢甲等人开风气之先,排除顽固守旧势力的干扰,成功引入西学(美式教育),创办新式学校将平民教育纳入满清朝庭的视野。
清政府迫于形势压力,不得不对教育革新网开一面,于1905年末颁布新学制,废除科举制,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新式学堂。宣统元年(1909年),地方科举考试真正停止以后,西学逐渐成为学校教育的主要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乡镇(人民公社)一级设置一所中心小学,在各村(生产大队)设村小。随着老龄化加速,幼儿人口比重下降,小学生源减少,各村小开始撤并,很多地方仅保留寄宿制中心小学,使得路途遥远的学生上学极为不便。
新中国的小学学制,废除了民国时期的初小和高小之分,实行一贯制小学,先后有五年制和六年制小学。
由于推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小学升初中不再实行考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小学六年制”是从1986年开始实行的。
1986年4月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这是我国首次把免费的义务的教育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也就是说适龄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9年的义务教育。
1986年4月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这是我国首次把免费的义务的教育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也就是说适龄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9年的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法的制定标志着我国基础教育发展到一个新阶段。虽只有18条,但“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从此成为法定义务。
1978年,当年的学生分为大、小班。解放初,我国沿用民国时期的基本学制,实行初小4年、高小2年、初中3年、高中3年的学制。1952年开始推行小学5年一贯制,后暂缓实行。1958年教育也搞大跃进,再次推行小学5年一贯制。1960年中央提出缩短学制,小学5年,直到1982年;高中减为2年,推行到1962年。人民教育出版社根据1961年教学大纲于1962年出版了12年制课本。1970年遵照最高指示,“学制要缩短,教育要革命”,中学改为4年,初中、高中各2年,有的地区推行过中小学8年一贯制。1978年教育部决定中学学制改为初中3年、高中2年。我读小学一、二、三年级用的全日制十年制学校课本就是根据这个学制编写的。1982年北京、天津、上海、浙江联合编写的六年制小学课本投入使用,开始实行12年制,小学6年,中学6年。人民教育出版社则分别为五年制小学和六年制小学编写课本。
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全国开始逐步推行九年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的具体划分呈现多样化,有五四、六三或九年一贯制等做法。各地的课本编写、出版趋于多样化,能够充分体现地方特色,根据具体需求选择教材。
参考资料
百度知道:https://zhidao.baidu.com/question/4961392018758929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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