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房东签订了一年期的房屋租赁合同,履行合同半年后房东提出要卖房,要求我一个月内搬出房屋,免费让我住这一个月算是违约补偿,但住房期间让中介每周看一次房屋。租赁合同上写明如果房东违约赔偿一个月房租,租户违约租赁期限内全部租金不退回,这明显不公平。请问这条约有效吗?可现在我租住的地方通地铁了,房租都涨了很多,而且找房还要付中介费,搬家也很不方便还要搬家费,我能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吗?或者搬走按实际的损失给我补偿吗?可我现在搬走实际损失肯定多于补偿金,而且是他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