握住手心再打是怕孩子躲闪,打不到或者打不疼。老师是不可以体罚学生的,虽然老师的初心是希望孩子们上进,但是打手心不可取。
体罚,指对未成年人身体的责罚,特别是造成疼痛,来进行惩罚或教育的行为,可以表现为打屁股、打手心、罚站、罚跪等。
未成年人
对未成年人的体罚有两个来源:家庭内部(如来自父母)和教育机构(小、初、中等教育的教师)。
在世界各国都历史悠久。中国过去有“不打不成器”、“棒下出孝子”的说法,西方过去谚语亦有“spare the rod, spoil the child”(省了棍子,惯了孩子)。
常见形式为用手脚殴打,用器物打、罚站、顶砖、罚跪、饿饭、罚劳动或身体运动、掌掴或令儿童自掴。广东的现代家庭较常用鸡毛帚子(藤条)训斥和恐吓孩子,故有“藤条炆猪肉”(粤语)比喻此类体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