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找到我说,办理一张信用卡给100块钱的辛苦费 ,结果等我办理好了 那人不给钱呢?这是违法行为吗

如题所述

1. 这不属于违法行为。这个属于口头约定没有约束力,该约定无法作为证据使用,无法判断事实真假。信用卡(Credit Card)是由商业银行或信用卡公司对信用合格的消费者发行的信用证明。
2. 信用卡的形式是一张正面印有发卡银行名称、有效期、号码、持卡人姓名等内容的卡片,持有信用卡的消费者可以到特约商业服务部门购物或消费,再由银行同商户和持卡人进行结算,持卡人可以在规定额度内透支。
拓展资料
一、机构分类
(一)按发卡机构不同,可分为银行卡和非银行卡
信用卡(1)银行卡。这是银行所发行的信用卡,持卡人可在发卡银行的特约商户购物消费,也可以在发卡行所有的分支机构或设有自动柜员机的地方随时提取现金。
(2)非银行卡。这种卡又可以具体地分成零售信用卡和旅游娱乐卡。零售信用卡是商业机构所发行的信用卡,如百货公司、石油公司等,专用于在指定商店购物或在汽油站加油等,并定期结账。旅游娱乐卡是服务业发行的信用卡,如航空公司、旅游公司等,用于购票、用餐、住宿、娱乐等。
二、发卡对象
(二)按发卡对象的不同,可分为公司卡和个人卡
(1)公司卡。公司卡的发行对象为各类工商企业、科研教育等事业单位、国家党政机关、部队、团体等法人组织。
(2)个人卡。个人卡的发行对象则为城乡居民个人,包括工人、干部、教师、科技工作者、个体经营户以及其他成年的、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城乡居民。个人卡是以个人的名义申领并由其承担用卡的一切责任。
三、资信情况
(三)根据持卡人的信誉、地位等资信情况的不同,可分为普通卡和金卡
(1)普通卡。普通卡是对经济实力和信誉、地位一般的持卡人发行的,对其各种要求并不高。
(2)金卡。金卡是一种缴纳高额会费、享受特别待遇的高级信用卡。发卡对象为信用度较高、偿还能力及信用较强或有一定社会地位者。金卡的授权限额起点较高,附加服务项目及范围也宽得多,因而对有关服务费用和担保金的要求也比较高。
四、清偿方式
(四)根据清偿方式的不同,信用卡可分为贷记卡和准贷记卡
(1)贷记卡。它是发卡银行提供银行信用款时,先行透支使用,然后再还款或分期付款,国际上流通使用的大部分都是这类卡。也就是说允许持卡人在信用卡账户上无存其清偿的方式为“先消费,后存款”。国际上流通使用的大部分都是这类卡。
(2)准贷记卡。是指持卡人须先按发卡银行要求交存一定金额的备用金,当备用金帐户余额不足支付时,可在发卡银行规定的信用额度内透支的信用卡,但透支的部分自透支当天起计收利息,不享受免息期(准贷记卡不需要交备用金)。
五、流通范围
(五)根据信用卡流通范围的不同,可分为国际卡和地区卡
(1)国际卡。国际卡是一种可以在发行国之外使用的信用卡,全球通用。境外五大集团(万事达卡组织、维萨国际组织、美国运通公司、JCB信用卡公司和大莱信用卡公司)分别发行的万事达卡(Master Card)、维萨卡(VISA Card)、运通卡(American Express Card)、JCB卡(JCB Card)和大莱卡(Diners Club Card)多数属于国际卡。
(2)地区卡。地区卡是一种只能在发行国国内或一定区域内使用的信用卡。中国商业银行所发行的各类信用卡大多数属于地区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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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2-08
这不属于违法行为。这个属于口头约定,没有约束力,该约定无法作为证据使用,无法判断事实真假。

信用卡(Credit Card)是由商业银行或信用卡公司对信用合格的消费者发行的信用证明。信用卡的形式是一张正面印有发卡银行名称、有效期、号码、持卡人姓名等内容的卡片,持有信用卡的消费者可以到特约商业服务部门购物或消费,再由银行同商户和持卡人进行结算,持卡人可以在规定额度内透支。

拓展资料

(一)按发卡机构不同,可分为银行卡和非银行卡

(1)银行卡。这是银行所发行的信用卡,持卡人可在发卡银行的特约商户购物消费,也可以在发卡行所有的分支机构或设有自动柜员机的地方随时提取现金。

(2)非银行卡。这种卡又可以具体地分成零售信用卡和旅游娱乐卡。零售信用卡是商业机构所发行的信用卡,如百货公司、石油公司等,专用于在指定商店购物或在汽油站加油等,并定期结账。旅游娱乐卡是服务业发行的信用卡,如航空公司、旅游公司等,用于购票、用餐、住宿、娱乐等。

(二)按发卡对象的不同,可分为公司卡和个人卡

(1)公司卡。公司卡的发行对象为各类工商企业、科研教育等事业单位、国家党政机关、部队、团体等法人组织。

(2)个人卡。个人卡的发行对象则为城乡居民个人,包括工人、干部、教师、科技工作者、个体经营户以及其他成年的、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城乡居民。个人卡是以个人的名义申领并由其承担用卡的一切责任。

(三)根据持卡人的信誉、地位等资信情况的不同,可分为普通卡和金卡

(1)普通卡。普通卡是对经济实力和信誉、地位一般的持卡人发行的,对其各种要求并不高。

(2)金卡。金卡是一种缴纳高额会费、享受特别待遇的高级信用卡。发卡对象为信用度较高、偿还能力及信用较强或有一定社会地位者。金卡的授权限额起点较高,附加服务项目及范围也宽得多,因而对有关服务费用和担保金的要求也比较高。

(四)根据清偿方式的不同,信用卡可分为贷记卡和准贷记卡

(1)贷记卡。它是发卡银行提供银行信用款时,先行透支使用,然后再还款或分期付款,国际上流通使用的大部分都是这类卡。也就是说允许持卡人在信用卡账户上无存其清偿的方式为“先消费,后存款”。国际上流通使用的大部分都是这类卡。

(2)准贷记卡。是指持卡人须先按发卡银行要求交存一定金额的备用金,当备用金帐户余额不足支付时,可在发卡银行规定的信用额度内透支的信用卡,但透支的部分自透支当天起计收利息,不享受免息期(准贷记卡不需要交备用金)。
第2个回答  2020-10-08
这不属于违法行为。
首先,这个属于口头约定没有约束力。
其次,该约定无法作为证据使用,无法判断事实真假。
但是中间会存在几个问题:
1,办卡人员如果是忽悠你拿自己身份证办理信用卡,办理下来后,但是你没有收取到回馈奖励,你可以去当地该银行信用卡中心直接举报,或者直接向银监会举报该办卡人员违规行为。
2,如果你只是作为帮忙办卡人员,你也可以直接到当地该银行信用卡中心直接反馈。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10-08
口说无凭的事,以后就不要再做了,没用的,你告他也不会胜诉的,因为没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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