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书拿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了,可法官快两年了都没执行,怎么办??谢谢

如题所述

1、没执行,可能是因为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建议申请人与执行法官保持沟通,问清楚未执行成功的原因到底是什么;
2、如果强制执行六个月后,执行未成功,申请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被申请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4、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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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1-09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希望对你有帮助,满意请采纳,谢谢追问

那我是不是去法院把那个裁诀书拿回来,然后向上级申请执行啊,你说的由本院执行是什么

追答

裁诀书不止一份吧,没必要去取回来。直接拿着生效裁决书和已经申请下级法院执行的证明去上一级法院申请。

本院是指上一级法院啊,上一级法院审查后,可以决定自己(本院)执行,但一般会责令下级法院限期执行。

追问

最后问你一下,这个裁诀书会过期吗,就裁诀书还有一份,其它没什么了,可以用吗

追答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裁决书只要盖了仲裁委的章子有日期和仲裁员签名就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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