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什么时候开始执行新政策

2008年3月27日购买了一套天通苑未满五年的二手经济适用房,再五年上市的话是以新政策标准还是以老政策标准?(也就是新政策是以通知2月29日还是按未出台的正式文件时间为准)谢谢

  经济适用房新政策2015年开始执行。2015经济适用房买卖最新政策:
  经适房政策1、经济适用房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
  经适房政策2、政策规定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销售;
  经适房政策3、目前还未满5年情况下,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经适房政策一、如何出售已购买的经济适应房,经适房政策二手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另一种是尚未住满年的。“住满5年”是以购房家庭取得的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者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可由业主提供两个证件中的任一个来确定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的居住时间。
  经适房政策1、 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二手经济适用房出售方可依照市场价格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淡也只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补交的综合地价款的计算方式:例如有一套经济适用房,面积80平方米,原购价4000元/平米,按市场价4600元/平米出售,补交的综合地价款为4600×80×10%=36800元。
  按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经适房政策2、 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方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者必须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方可购买。出售方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仍符合经济适用房购房条件的,还可以再次购买他处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
  二、 如何购买二手经济适用房
  1、 购买已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购买此类经济适用房不需要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特殊条件。购买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除正常缴纳房屋成交价1.5%的契税、5元印花税外,不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
  2、 购买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可按不高于原购房价格来购买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淡须满足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并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手续。
  所购置的二手经济适用房超过核定的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部分,需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所购房屋仍按照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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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3-28
晕,昨天才买的,多少钱买的啊。先羡慕一下。是这样的,按之前出的政策,满五年就不受限,但4月1号说是又要变动,满五年的经适房会不会受限就拭目以待吧。
第2个回答  2008-03-28
似乎2月29日通知是说3月24日起,但是那个是试行征求意见草稿
第3个回答  2008-03-28
文摘:
昨天(24日),北京市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岳维仲做客城市服务管理广播时透露,经适房再上市政策预计将于下月出台。届时,依照新政策如果违规将经适房出租,五年之内将不得再申请保障性住房。
仍以老政策为标准执行。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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