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违章建筑如何认定?

我1998年申请了村里生产队的一山坡地挖平整后建房,建好房屋后,无钱再建厨房,就把多余的屋地用来做养鸡棚,十多年过去了,现在有钱盖厨房,却有村民出来搞事说建厨房的地是她的,要我们拿土地置换,国土所也说我们建厨房没经过申请,是违章建筑,要拆除,请问合理合法吗?
这是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那时挖地建房要经过相关村民(包括现在主张屋地是她的那个村民,这个村民已经跟随儿子离开农村差不多三十年,但户口仍然是农村户口)签名,国土所才能让建房,那时建房还要交各种审批费,我们交了差不多四千元,因为不够钱,所以先盖了房子,交了房子的审批报建费用,多余的屋地就拿来做养鸡棚,准备以后有钱再建厨房,现在那个村民主张地是她的,出现了纠纷,本来农村建房,只要符合规划,就算不申请报建国土所也不怎么管,补办手续就行了,没有纠纷时我们也咨询过国土所,他也口头上叫我们建,现在出现了纠纷,国土所就推说有纠纷,不让建,还跟我们说没审批,就是违章建筑,要拆除。现状的证据对我们很不利,我们当时的申请资料是1998年申请的,村民的签名什么的,国土所那边说资料已经没有保存了 ,我们手头上只有当时交给国土所的审批费用的收据,但收据上只写了现住房子的面积,要建的厨房的面积当时我们并没有算进去。所以现在建厨房的地,要有什么依据才能证明是我们的,我们真是百口难辩。

所谓农村违法建筑,是指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农用地或者农村建设用地上进行建设,擅自动工兴建的各种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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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1-09
这里面有一个土地性质的问题。就是你开垦的这块土地是属于国家所有土地还是集体所有土地。如果是国家所有土地,则在上面翻盖永久性建筑必须征得国土局批准。
至于有村民出来说这地是她的,那么就请她拿出证据来。你也可拿当时向村里申请的批准书拿出来,由村里表态。
补充:
由于这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因此国土局只是监察一下“不怎么管”。所以首先的要务是当年村里是怎么批准的。如果村里否认包括了厨房地块,而你又拿不出相应的证据,则很难认定。
在村里不予承认、村民有异议、你拿不出相应证据来证明属于自己的宅基地,国土局予以违章建筑认定没有错。但是国土局将你们当时的申请资料丢失了,造成土地无法认定显然负有责任。这类资料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应保存的年限为20年。
建议:
起诉解决,要求确认你方宅基地面积以及所有权。追问

只是建一个三十多平方的厨房在农村也可以认定为违章建筑吗,而且这个建厨房的地方是我们自己建房子的时候挖的,挖好后,因为只够钱起建房子,就不建厨房,想要建厨房的位置一直用来做养鸡棚,用了十多年呢~另外请问国土所保存资料期限的规定是20年出于哪里的规定呢,因为国土所推说那时没有电脑录入,资料已经没有了,一点也没有承担责任的意思。

追答

“只是建一个三十多平方的厨房在农村也可以认定为违章建筑吗”----- 当然。只要是未经批准备案的都属于违章建筑。
“而且这个建厨房的地方是我们自己建房子的时候挖的,挖好后,因为只够钱起建房子,就不建厨房,想要建厨房的位置一直用来做养鸡棚,”----- 这不能说明地块就是你家经过批准使用的宅基地。
“用了十多年呢”----- 这可以作为一个事实存在,举证说明关于这块地的所有权从来就没有存在过争议。
“另外请问国土所保存资料期限的规定是20年出于哪里的规定呢”---- 我不记得了。但是,根据1987年、1996年的国家档案管理法,这些涉及资产类的档案必须进行严格管理。如果发生毁损,则可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现在你可对国土局遗失档案造成你的宅基地无法确认产权进行行政诉讼,要求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认。
“因为国土所推说那时没有电脑录入,资料已经没有了,一点也没有承担责任的意思。”------ 换了你,你会主动承担责任吗?那可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责任。

好了,再听听其他网友的意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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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9-19
这里面有一个土地性质的问题。就是你开垦的这块土地是属于国家所有土地还是集体所有土地。如果是国家所有土地,则在上面翻盖永久性建筑必须征得国土局批准。
至于有村民出来说这地是她的,那么就请她拿出证据来。你也可拿当时向村里申请的批准书拿出来,由村里表态。
补充:
由于这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因此国土局只是监察一下“不怎么管”。所以首先的要务是当年村里是怎么批准的。如果村里否认包括了厨房地块,而你又拿不出相应的证据,则很难认定。
在村里不予承认、村民有异议、你拿不出相应证据来证明属于自己的宅基地,国土局予以违章建筑认定没有错。但是国土局将你们当时的申请资料丢失了,造成土地无法认定显然负有责任。这类资料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应保存的年限为20年。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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