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次人口普查如何算城镇人口

不好意思,问的是方法

根据“统计上用的城乡划分标准”来进行的。
再补充一下:统计上用的城乡划分标准,就是将全国的任何一个区域按照标准进行了城乡划定。当普查登记后,普查对象的居住地属于什么,在普查数据处理时就按照其属性进行归类汇总。追问

能具体一些吗,与五普有什么区别

追答

关于城乡划分文件历史上有三次:1955年国务院文件“划分规定”;1999年国家统计局的“划分规定(试行)”和2008年国家统计局的“划分暂行规定”。使用情况是:1952-1980年数据为第一种口径的数据,1982年以后的数据为第二种口径的数据(如人口五普)。2010年后开始为第三种口径(如人口六普)。第三次的“暂行规定”是以村级单位为界定区域进行城乡划分,整个工作在2009年完成,也就是说在六普之前每个居住区(村级)都已经划定了城乡属性了。在六普表中每一户都有个地址属性,县级2位码乡级3位码,普查区(村级)3位码(对应着城乡属性),还有普查小区3位建筑物2位码。运算这个地址属性就能汇总出城区(城市)人口、镇区人口、乡村人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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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0-31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显示,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665575306人,占49.68%;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674149546人,占50.32%。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07137093人,乡村人口减少133237289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3.46个百分点。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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