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消防验收是什么部门验收的

如题所述

公安消防部门,一般是市消防大队建审处或是区消防支队按不同权限进行审核,发放《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一般情况下,商品房买卖合同均明确约定房屋交付使用的条件为“商品房经竣工验收合格”,实践中,人们对竣工验收合格包括经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合格不持异议,但对是否还应包括消防等专项验收合格,开发商与业主往往存在截然不同的意见。

扩展资料

《消防法》:

第九条 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

第十三条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竣工,依照下列规定进行消防验收、备案: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1、重视合同签订过程,认真了解合同文本相关条款的真实含义,以便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商品房买卖合同版本极具专业性;

对于大多数普通当事人来讲难以理解和把握,但该合同涉及大笔财产交易,不能以“看不懂”作为忽视自身权益的理由,到问题出现时再寻求法律帮助,希望以对方显失公平、存在欺诈等自己诉称的理由主张合同无效或赔偿损失。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可以提出以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作为双方约定的交房条件。

2、合同履行中,明确自己和对方权利义务履行的时间节点,依照合同约定执行,不要因为自己疏忽导致对方逾期责任无法主张,自己履约行为出现违约。此时再希望通过主张合同条款不合法、不合理来规避己方责任,往往也是无济于事。

3、针对开发商交房时,消防验收的问题是否作为拒绝收房理由这个问题,建议按照合同约定从严认定,即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知悉拒绝收房可能存在的风险。并且结合交房时房屋的实际使用条件,是否能满足使用目的,达到使用条件,保证实质公平的角度来做出判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品房买卖合同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9
公安消防部门,一般是市消防大队建审处或是区消防支队按不同权限进行审核,发放《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建议最好在市消防大队办理,就算在区消防支队办理也要上报市消防大队,多一道程序,太麻烦。
消防工程验收程序□ 送交申报表前,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按照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批准的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对照《建筑工程消防验收需具备的基本条件》,进行全面自查、自验,并在《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中填写自验意见。
  □ 申请消防验收的单位认真逐项填写《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一式两份(并按要求加盖公章)。
  □ 公安消防机构下发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同时须出示原件)。
  □ 防火专篇。
  □ 室外消防给水管网竣工图,并加盖管网施工单位的竣工章或天津市自来水集团公司供水发展部关于消防水源的确认章(设有消防水池的工程,应报送消防水池及其补水竣工资料,并加盖甲方、监理和施工单位公章);消防电源竣工资料,主要为供电部门出具的供电方案并加盖电力施工单位的竣工章。
  □ 具有法定资格的监理单位出具的《建筑消防设施质量监理报告》。
  □ 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系统的工程应报具有法定资格的检测单位出具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 主要建筑防火材料、构件和消防产品合格证明(型式认可证书、认证证书或检测报告等)。
  □ 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关于工程概况的汇报材料,并在汇报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申报表》的
自验情况及单位签字
一栏上必须加盖有关单位公章,负责人要签署意见,并签字确认。
  □ 涉及到易燃易爆的厂房,场所应提供静电,避雷检测报告。
  □ 申请验收单位应将报送的图纸、资料(A4大小)装订成册。
以上是在天津市办理程序,各地区基本相同。
另外,如果感觉消防验收有难度,也可委托消防局下属的消防公司进行办理,花钱省事。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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