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无消防队,当地消防机构在我单位附近建消防站,费用要我们几家企业出,这合适吗?有什么具体规定?

如题所述

不合适,建消防站是属于国家服务人民的义务,花的是全体纳税人的钱,不是一部分纳税人的钱,仅让你们几个企业拿钱是不合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章,
第八条规定,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负责组织有关主管部门实施。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

可见,建设消防站是国家的义务!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8-03-24
绝对不合适``说难听点就是想吃你们``消防站个半政府机构``款项应该又政府出~!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