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植物人的医学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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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论文遇到植物人问题
想请教各位植物人的医学定义和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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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植物人?“植物人”在国际医学界通行的定义是“持续性植物状态(persistent vegetative status)”,简称PVS。所谓植物生存状态常常是因颅脑外伤或其他原因,如溺水、中风、窒息等大脑缺血缺氧、神经元退行性改变等导致的长期意识障碍,表现为病人对环境毫无反应,完全丧失对自身和周围的认知能力;病人虽能吞咽食物、入睡和觉醒,但无黑夜白天之分,不能随意移动肢体,完全失去生活自理能力;能保留躯体生存的基本功能,如新陈代谢、生长发育。

PVS与“脑死亡”又有区别,“脑死亡”病人是永远不可能存活的,其主要特征是自主呼吸停止、脑干反射消失。而PVS患者有自主呼吸,脉搏、血压、体温可以正常,但无任何言语、意识、思维能力。他们的这种“植物状态”,其实是一种特殊的昏迷状态。因病人有时能睁眼环视,貌似清醒,故又有“清醒昏迷”之称。

什么样的人能被定义为PVS,目前国际学术界尚有不同意见。有人认为持续昏迷3个月以上,也有人认为要持续昏迷6个月以上,但大多数观点坚持认为当持续昏迷超过12个月以上,才能被定义为“植物人”。

由此可见,目前大量报道的苏醒并意识恢复的病人,基本上都不是严格科学定义上的植物人。真正的植物人苏醒的病例还是非常罕见的。那么,现在这些被大量报道的“植物人”,到底该如何准确定义呢?从医学角度看,这些病人其实是属于“长期昏迷(longterm coma)”病人。

昏迷在临床上被定义为眼睛闭合的无反应状态。昏迷时间超过1个月,则被称为长期昏迷(也有观点认为超过2周就属于长期昏迷)。长期昏迷还可以分为昏迷、植物状态、轻微意识状态等。如果一个昏迷患者存活下来,植物状态或轻微清醒状态就开始了。在区分和鉴别植物状态与轻微清醒状态时有诸多不同意见。美国神经病学学院(AAN)提出确定植物状态时要满足所有的4个标准和条件:①没有按吩咐动作的证据;②没有可以被理解的言语反应;③没有可辨别的言语和手语来打算交谈和沟通的表示;④没有任何定位或自主的运动反应的迹象。而轻微清醒状态则被定义为:①出现可重复的但不协调的按吩咐动作;②有可被理解的言语;③通过可辨别的语言或手语来进行沟通反应;④有定位或自主运动反应。如能满足上述4个标准中任何一个,那么这个患者可以被分类为轻微觉醒状态。

长期昏迷病人苏醒并不是医学奇迹

长期昏迷患者的苏醒,在临床上是很多见的。一份回顾性调查资料表明,有10%-50%颅脑创伤长期昏迷患者能够苏醒。

目前,国内外已有不少针对颅脑创伤后长期昏迷或植物状态进行治疗的专门康复治疗单位和机构,并已建立了一系列颅脑创伤长期昏迷或植物状态患者的诊断标准和综合治疗措施。例如美国国际昏迷康复研究所(ICRI)自1977年开始建立以后,已经治疗了超过250例植物状态患者,92%的患者从长期昏迷中催醒过来,35%已经能够生活自理,57%在体格、精神和智力方面的能力得到明显改善和进步,只有4%的病例没有产生任何改变。考虑到这些患者在入院时均已处于昏迷或植物状态超过6个月以上,因此这些统计结果是令人振奋的。

长期昏迷患者苏醒的确切机制是什么,目前尚无完整的答案。我们在对175例重型颅脑创伤长期昏迷病人(男性131例,女性44例)进行催醒治疗后,有110例恢复意识,其中绝大多数在昏迷3个月内苏醒。进一步资料分析表明:长期昏迷病人能否苏醒,取决于病人是否有原发性脑干伤、脑疝、伤情、年龄等多种因素。

有观点认为,颅脑创伤长期昏迷患者苏醒是一个自然恢复的过程,催醒治疗无任何作用。尽管如此,世界各国的医师都没有放弃努力,坚持采用常规康复训练和综合催醒治疗,以期促使长期昏迷患者苏醒。目前,被积极采用的方法有:运用对脑神经有营养作用的药物、中医药中的针灸和芳香通气的药物、电刺激、高压氧、音乐疗法等。但由于目前临床采用的催醒方法缺乏严格随机双盲对照研究,因此到目前为止,尚无一种方法或药物被证明或公认对颅脑创伤后长期昏迷或植物状态患者的催醒有确切的疗效。

另外值得指出的是,尽管这些长期昏迷的病人苏醒成功,但仍有超过80%的病人存在严重的脑功能障碍,如瘫痪、语言障碍、记忆功能障碍、情感障碍等。要根本改善长期昏迷病人的生存质量和远期疗效,仍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难题。

大脑的奥秘有待进一步探索

在20世纪的前25年,严重颅脑创伤患者的死亡率甚高,达60%-70%。大部分患者在伤后的几天内由于严重创伤的直接结果而死亡,或者在随后的几周内死于严重的并发症。随着现代医学技术的发展、急诊监护和神经外科对严重颅脑创伤患者救治的进步,使得严重颅脑创伤患者得到了更多的存活机会,死亡率以每10年10%的速度下降。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处于长期昏迷或植物状态的病人数量开始不断增加,给社会和家庭带来一系列严重问题,同时也造成许多社会伦理和经济问题。

如何通过医学技术的发展和进步,对颅脑创伤后的严重状态有一个科学明确的认识,使颅脑创伤昏迷患者得到最佳的治疗效果,重新回到社会中去,减轻社会和家庭的负担,对于临床医师来说仍然是一个极大的挑战。

在颅脑创伤急性期,对长期处置预后的推定也需要进一步研究和确认。目前的评价方法并不能在急性期对任何一个处于植物状态的患者进行长期的预后判断。尽管已经有了这样的陈述:在颅脑创伤3个月后仍处于植物状态的患者不会产生明显的恢复,但也有一些文献报道有这样的患者获得了后期恢复。美国报道有一些患者在颅脑创伤后4-8个月从植物状态中恢复过来,尽管部分仍处于严重的伤残情况之下。还有报道说有1例43岁的男性患者,在缺氧性脑损伤处于植物状态17个月后开始出现意识,患者尽管不能认识相片中的人,也不能阅读,但他发展到能够讲故事和笑话。此外,在对30例持续性植物状态患者的5年随访中,有5例患者在1-5年内从持续性植物状态中恢复过来,尽管仅有2例患者恢复到可以与他人沟通的水平。其中有1例为61岁的老年妇女,她在蛛网膜下腔出血后处于植物状态3年,后恢复到可以阅读、看电视、进行简单的数字加减法计算、可自行吃饭、不需要轮椅、说话流利的水平。

人类对大脑的认识还远没有达到能揭示其奥秘的程度,很多事情还只能被称为奇迹。对颅脑创伤后昏迷催醒治疗还存有争议,关于昏迷催醒治疗在改善生命质量中的肯定作用,健康专家仍有分歧。颅脑创伤后遗留的不同程度的功能和认知缺陷,对于患者家庭来说,他们可能需要更持久的关心和支持。因此,任何可以对患者植物状态恢复或改善有作用的治疗方法,不管其作用多么小,仍值得我们去尝试,去努力改善颅脑创伤患者及其家庭成员的生活质量。

目前,我们对长期昏迷或植物状态患者的催醒治疗和康复方面仍然认识不足,投入也不够,也只有一小部分单位和机构介入对这类患者的康复治疗中去。在此,还是有必要呼吁社会各界,尤其是卫生行政和决策部门,应加强对这一治疗领域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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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3-27
植物人(vegetative patient):大脑皮层功能严重损害,受害者处于不可逆的深昏迷状态,丧失意识活动,但皮质下中枢可维持自主呼吸运动和心跳,此种状态称“植物状态”,处于此种状态的患者称“植物人”。

植物人(vegetative being)是与植物生存状态相似的特殊的人体状态。除保留一些本能性的神经反射和进行物质及能量的代谢能力外,认知能力(包括对自己存在的认知力)已完全丧失,无任何主动活动。又称植质状态、不可逆昏迷。植物人的脑干仍具有功能,向其体内输送营养时,还能消化与吸收,并可利用这些能量维持身体的代谢,包括呼吸、心跳、血压等。对外界刺激也能产生一些本能的反射,如咳嗽、喷嚏、打哈欠等。但机体已没有意识、知觉、思维等人类特有的高级神经活动。脑电图呈杂散的波形。植物状态与脑死亡不同,脑死亡指包括脑干在内的全脑死亡。脑死亡者,无自主的呼吸与心跳,脑电图呈一条直线。

对待植物人,是用昂贵的费用提供各种营养维持这种状态,还是放弃对其生命的维持,尚有争议。

“植物人”可获新生

46名因颅脑创伤神经功能导致长期昏迷的“植物人”,在第一军医大学珠江医院先后得到成功救治,恢复了正常人生活。最近,该院全军神经医学研究所主攻的“颅脑创伤神经功能损害修复机制及临床治疗”课题,因此被国家、军队和广东省列为重点攻关项目。

据专家介绍,我国每年至少新增加10万“植物人”。所谓“植物人”,即病人持续性处于植物状态。传统观念认为,“植物人”等于“活死人”。其实,有相当部分“植物人”是可以治愈的。

该所所长徐如祥教授称,该院在国际上首先提出用“神经再遁原理”解释“植物人”的苏醒机理;在综合治疗的基础上,以中西医结合为主,采取独特催醒的中药、西药及高压氧等治疗方法,进行催醒治疗。目前,该技术已被国内许多医院采用。课题组已获国家自然基金、军队“十五”重点项目和广东省重大疾病攻关项目资助资金500万元。

【概述】

去皮质状态(亦称植物人),系各种原因造成的大脑皮质广泛性损伤,而皮质下功能尚保存或部分保存的一种特殊意识障碍状态。患者处于木僵状态,对外界刺激无任何意识反应,仅保留呼吸、营养代谢和排泄分泌等最低级的生命功能及某些反射,如对光反射、角膜反射和痛觉逃避等。可归属于中医“昏迷”的范畴。目前,国内外对本病均无有效办法。
在我国明代的一些针灸医籍中,曾提到过“不省人事”和“不识人”的针灸治疗。如《神应经·诸风门》:“不识人:水沟、临泣、合谷”。但所指多为中风昏迷或重症中暑等,与本病有所不同。而现代首次报道本病针灸治疗的在1989年[1],以颈部督脉穴为主,配合其他体穴,取得了一定效果。不久又有用头皮针配合体针治疗的临床文章出现[2]。近年陆续有这方面的资料发表,如采用经络导平之法,曾治疗观察19例植物人,取得较好的效果[3]。虽然,迄今为止,这方面的临床实践还不多,然而已经显示出令人鼓舞的苗头。

【治疗】

体针加头针
(一)取穴
主穴:风府、哑门。
配穴:意识障碍加人中、百会、脑清;心脏衰弱,舌质绛有瘀斑加内关、血海;神志清醒后大小便失禁加八 、三阴交、阴陵泉;吞咽困难加翳风、廉泉;上下肢功能障碍加局部腧穴。疗效不显加顶中线、颞前线(头皮针区)。
脑清穴位置:胫骨外缘,解溪穴直2寸。
(二)治法
主穴每次必取,据症加取配穴。针刺深度,在患者神志未清时,可以患者颈周围长的12~14%为安全度。神志转清后,进针深度可参照下列回归方程求得。风府:Y(cm)=2.6475+0.0778X;哑门:Y(cm)=2.7183+0.07X。其中Y为进针深度,X为患者颈周围长。此指安全深度。进针得气后退针,两穴交替进行。余穴采用同样针法。头皮针穴,进针1~2寸,斜刺入帽状腱膜下层与骨膜之间。留针15~30分钟。每日针刺1次。本病治疗困难,所需疗程较长,一般要求半年以上,要有信心和耐心。
(三)疗效评价
疗效评判标准:基本痊愈:神志清楚,语言和肢体功能恢复,生活基本自理;显效:神志清楚,对时间、地点、人物和年龄等有定向力,能用短语表达意思,从容说笑,肢体强直明显改善;有效:出现觉醒状态,对外界语言有反应,双眼可转动视物,可按一定口令做张口、闭眼等简单动作;无效:针刺后无进步。
共治疗8例,1例为个案,7例按上述标准,基本痊愈1例,显效4例,有效1例,无效1例。总有效率为85.7%[1,2]。

综合法
(一)取穴
主穴:分为4组。1、心、肝、肾、缘中、脑干(均为耳穴);2、语门(舌穴);3、运动区、感觉区、足运感区(均头穴);4、见明、手三里、外关、环跳、承山、阳陵泉。
配穴:神门、交感、皮质下。
脑干穴位置:轮屏切迹正中。
见明穴位置:三角肌止点后上0·5寸。
(二)治法
根椐病人的症情,依次选用四组穴位。开始取第1组主穴加配穴,以毫针剌法,每日1次,15次为一疗程。待病人出现浅意识,改第2组穴。嘱患者张口,医者用左手将舌尖拉出口外,右手持28号3寸毫针在距舌尖约1厘米处进针,并沿瘫侧舌体肌层,顺舌静脉走行方向由舌尖向舌根平剌2·5寸,当患者出现得气感并用力缩舌或喊出“啊”时起针。每日1次,10次为一疗程。当患者完全清醒,开始行瘫痪肢体治疗。同时用头针与体针治疗。头穴均取,以28号2寸毫针快速剌入,行180~200次/分速度捻转1~2分钟,留针15~30分钟,同法行针3次。每日1次,12次为一疗程。体穴以9号腰穿针,将3厘米长2/0号之肠线埋入穴区,15日1次。全部治疗只少需3个月以上。
(三)疗效评价
共以上法治6例,全部获愈[4]。

【主要参考文献】
[1]李定明,等。针刺治疗去皮质状态人7例临床观察。中医杂志 1989;30(7):36。
[2]刘进先,等。针刺治疗散发性脑炎去皮层状态。上海针灸杂志 1989;8(3):21。
[3]张绪珍,等。经络导平治疗“植物人”19例临床分析。 内蒙古中医 1994;(1):42。
[4]张占军,等。针剌治疗植物人6例临床观察。 中国针灸 1996;16(10):10。
第2个回答  2008-03-25
植物人(vegetative patient):大脑皮层功能严重损害,受害者处于不可逆的深昏迷状态,丧失意识活动,但皮质下中枢可维持自主呼吸运动和心跳,此种状态称“植物状态”,处于此种状态的患者称“植物人”。

【主要参考文献】
[1]李定明,等。针刺治疗去皮质状态人7例临床观察。中医杂志 1989;30(7):36。
[2]刘进先,等。针刺治疗散发性脑炎去皮层状态。上海针灸杂志 1989;8(3):21。
[3]张绪珍,等。经络导平治疗“植物人”19例临床分析。 内蒙古中医 1994;(1):42。
[4]张占军,等。针剌治疗植物人6例临床观察。 中国针灸 1996;16(10):10。

参考资料:http://baike.baidu.com/view/27425.htm

第3个回答  2012-05-30
植物人,是由于严重的脑部损伤后缺乏脑的高级神经活动而长期存活的一种状况,临床以患者无意识内容活动,处于觉醒状态,眼睛睁开,眼球无目的地运动,不能言语,生理反射存在为主要表现的临床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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