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开庭,我是原告,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但是被告以在外地打工为由,拒不承担。法院要求我先行垫付,我也无力承担,法院不给下达判决书,我该怎么办?不交诉讼费,判决书就可以不下达吗?开庭到下达判决书有期限吗?
申请执行,对方一直以在外地打工为由,躲着不出来。法院执行人员对我说,他不露面,我们也没办法,我就算预交了诉讼费,执行不了 被告,这钱,我还是得不到啊。
追答对方不在,可以查封扣押冻结他的个人存款,可以变卖他的个人财产,找到人只是以后总较为快捷的执行手段。
另外,既然已经申请执行,就没有超过申请执行期限的说法,法院早晚会为你执行回来的。无须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