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外公今年6月去世。留有遗嘱把房子给我。并且儿子女儿双方同意。签了协议。我舅舅在7月也去世了。他儿子放弃了继承权。在法院见证下。进行了调解。出具了民事调解书 。房屋按照遗嘱分配有我继承。外公写的遗嘱真实有效。结果今天去房屋办理继承过户。他们却说我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不能办理遗产继承。必须按赠与交易。过户。需要交税。交房子24W的3%的税。可是我这个明明就是继承。法院也开了调解书证明外公遗嘱有效。而且第一顺序继承人也明确的在法院签字放弃了继承权。为什么他不给我按继承办。只按赠与办。还收那么高的费用。这个我可以要求按继承办吗
直系儿女已经放弃了继承权。老人也立有遗嘱。法院也宣判了遗嘱有效。而且我也是法定的继承人。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我也是合法的继承人
追答不是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而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必须放弃,因为继承法有规定:有遗嘱的按遗嘱办,没遗嘱的按法定办。按顺序,你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代位继承例外),超越了法定就属于赠与了。
追问你所说的有遗嘱按遗嘱办。我外公遗嘱是留给我的。并且他的子女都去法院明确的表示放弃了继承。第一继承人全都放弃了。遗嘱又写的给我。而且就算第一继承人没放弃。我看他们说的。遗嘱继承高于法定继承
追答其实这是司法认定模式,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得到遗产房了,叫继承,超越第一顺序继承人得到遗产房了,叫赠与。
追问哦。谢谢。请问外孙女是否算第二顺序继承人呢
追答第二顺序是指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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