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产证补办问题

房子是婚后由男方父母出资购买,房产证是男方名字。女方全家霸占了房子和孩子并把房产证藏起,男方起诉离婚斗争已两年,法院判离,但判决书未提及房子。请问男方能在房管局补办房产证吗?难道只能用暴力维护自己及父母的权益吗?

呵呵,暴力能解决问题的话,这个社会就是另外一番景象了。言归正传,其房产是男方父母出资购买,你们虽是已婚,但如果你们当时没能力购买,那么取决权还是男方父母,因为他们完全可以证明是他们出资,至于房产证上的名字,就像慈禧那时候的皇帝一样,实际权力不足。因为你们那时候没离婚,作为父母,也不好另作计较。现在如果离婚,那么,女方不该霸占着其房产不放。
房产证当然可以补办,其单位不可能连做个备份都没时间吧?想维护男方父母的权益,可以通过政府协调,共同协商而达到共识。追问

女方全家很不讲理,协调不好解决,对付她们只能用流氓手段。一旦有了房产证,男方就可以便宜点卖给房产中介,中介说了,有办法赶她们走。请问,能不能不经过协调,而由男方去房管局那里直接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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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9-25
可以申请遗失补办,但因为是婚后房子,所以会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除非你有证据证明是你父母出资购买只给你的),这样就要夫妻双方去办理。追问

证据证明给谁看?房管局还是法院?

追答

法院

追问

请看清我的问题,法院已下了判决书,但未提及房子。找法院还能做什么?

追答

那你拿离婚证去房产局补办,如果可以给办就你一个人可能办理,如果不给办要双方去签名那就只能双方去办理了,各地的房管局办事方式都不同。

追问

对方不会配合的,是不是还要托关系找房管局的人?

追答

你先去试试能不能一个人就办理完,房管局如果问你是否夫妻共有你直接给离婚证和复印件给他们,如果没问题就直接办理完了,就不用对方配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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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2-10-15
婚后财产,父母出资算赠与,房子是夫妻双方各一半,只有婚前财产才能归一方所有。没办法只能要求法院重新分割财产。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第2个回答  2012-10-15
男方可先向房管局申报房产证遗失,之后再补办。另可起诉要求女方迁出。
第3个回答  2012-09-24
可以申请遗失补办,先登报声明,带上身份证、户口本、未婚、结婚或离婚证明到房产交易中心。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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