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私企一员工,在该公司干了差10几天不到6个月,现在公司要辞退我,等我去公司要补偿时公司却要给我调岗

调去的岗位1400不管吃住,我们签了1年合同,合同还未到期,请问我该怎么维权

换岗是劳动合同的变更,必须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办。如果不能协商一致,你可以拒绝换岗。

  如果用人单位口头说要辞退你,你在没有接到正式书面通知(盖有公章)前,按时上班,或要求用人单位给你一个书面通知。如果仅凭用人单位口头说你明天不用来上班了,你就不来的话,到时用人单位会说是没有人说过不让你上班,是你自己旷工数日,按你自动离职处理了。

  被用人单位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分三种情况,一是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无需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二是依《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情形,按第4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还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三是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8、8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范围详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用人单位还应向劳动者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89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

  注意保留好用人单位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书面通知、交接清单,这些都是权益受侵害时你依法办理了交接的重要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视为无需交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特别提醒:看我以上回答,要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找到后,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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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9-28
签一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二个月;楼主现在快6月个了,已经是正式员工。
前提:不是你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的情况下,公司辞退你:
你可以向公司提出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不满6个月,为半个月工资补偿)
如果他立即辞退让你走的话,可以提出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以上全部加起来就是1.5个月的工资。
若用人单位提前30天通知你要辞退你,公司就可以不支付代通知金了。
但是,想必那时你进单位也满6个月了,可要求公司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了。(满6个月不满1年,为1个月工资补偿)
这些,公司若是不支付,你可以去你所在的区劳动局进行仲裁,绝对没有问题。

但如你说的,若公司给你调岗了,那以上都不存在了。若你自己离职,公司一毛钱都不支付哦。
呵呵,不过可以等着公司再辞退就有补偿了。
第2个回答  2012-09-28
协商不成 到 公司 所在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09-28
私企不好办,你可以好好谈谈,告诉他们你的情况。如果不行你还是走吧。维权也是需要成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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