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打架派出所发给我行政处罚决定书,但是没有罚款也没有拘留就放了我是什么意思?

欧打他人

没有罚款也没有拘留有以下几种情况,伤情是轻伤就是刑事案件,拘留嫌疑人必需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你的伤情是嫌疑人所为,如果是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派出所会先进行调解 ,如果是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一般采取取保候审而不刑事拘留。
法律分析
一般打架属于行政违法行为,严重打架则涉嫌刑事犯罪。认定为轻伤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例如,关于打斗警报,可以处理打斗案件(公共安全):一方是私人的:警察负责与当地各方协商,协商后将达成调解协议,前提是双方同意调解,如果双方不同意,任何一方都不能是私人的。警方不负责协商价格(私下:指双方自行协商解决问题,不通过派出所的合法渠道)。双方自行协商价格,并一次性赔偿。没有后续行动。自双方签署调解协议之时起,就已理解了这一问题。二、警察处理:调查双方的动手行为。有动手行为的,处以罚款或者拘留。在小冲突中还击也被视为动手行为,也将受到惩罚。因此,双方都将处以罚款或拘留。如果实施行政处罚,警方将不对双方的医疗费用负责。由于肇事者已因其行为受到惩罚,因此不存在收回医疗费用的问题。如果需要医疗费用,他们只能通过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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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1-12
我差不多也是这样,就是朋友打架跟着去看了然后对方报警了朋友都走了,但我在现场。然后对方跟警察说我是他们的同伙,然后去到派出所,警察叫我联系我那个打对方的朋友出来,个人也比较讲义气所以说联系方式。然后对方也说我只是跟他们一起的我并没有打他。后来警察对我拍了照留了身份证号码还有电话号码。但没罚款也没其他的,前前后后一个小时不到就解决了然后警察说没事可以走了。请问这个会影响政审吗?能不能开具无违法犯罪证明的?望懂一些的人告知一下🙏
第2个回答  2013-10-31
决定书内容你没看?上头写的很清楚。三种可能。一,可能是书面警告,这也是处罚的一种。二,可能是罚款,这个需要你自己去银行交的,办案民警疏漏没有跟你说清楚。三,你看错了,那不是决定书。
第3个回答  2013-10-31
打架不可能单处警告,应该是单处罚款,500以内
也有可能是故意吓唬你的,弄了一个假处罚决定书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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