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事故认定,昨天我骑电动车上班于一辆逆行的电动车相撞,对方受伤粉碎性骨折,

对方送了礼,交警给了他主责,我次责,理由是我的电瓶车没有牌照和合格证。我想问一下这个理由成立吗?我去咨询过几位律师朋友和保险公司事故处理的朋友他们说这个理由和交通事故没关系,我没责任,我去找交警向他说了律师的话,交警给了我一句说是律师懂还是交警懂!我不知道到底我有没有责任,拜托各位帅哥美女没给点答案
还有就是我要像上级重新认定,上海到哪去?或者电话多少?

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应当根据下列违章行为的顺序认定责任:
  (一)违反各行其道规定的;
  (二)违反让行规定的;
  (三)违反交通法规、规章其他规定的。

对方车逆向行驶违反第一条,你的电瓶车没有牌照和合格证违反第三条,第一条责任高于第三条,秘以对方主责,你次责。
如果你不服的话,可申请上一级复核,上一级是指你现在拿到手的认定书的上一级(比如现在是中队出的,上一级就是大队)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10-18
电瓶车的牌照、合格证和这起故事没有关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10-24
没有合格证是不能上路的,凭这点是可以给你摆次责的。严格来说,这个交警的责任认定没有大问题。这个事故说白了,给你摆不摆责任都可以,总得来说你没有吃多大亏。另外事故认定书下来之后,3日之内如果你不认可责任认定,可以向上级交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一般是当地的交警支队事故科。超过3日了,你就找法院吧。
第3个回答  2012-10-18
可以到该区交警事故科提出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