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员工在下班时候突发脑溢血。希望专业的法律人士帮帮忙,解决解决。急·······

我自己在外做生意,我是湖南常德人,我在湖北天门做生意。我们村有个五保户(后来证实村委会没有给他上报民政局,只能说明他符合五保户的条件),六十多岁。看他可怜,便请他在我那里做事(湖北)。可是我们没有签订劳动合同。10月16日,下班以后,突发脑溢血,被人发现倒在自己住处。如今一直在重症监护室还没醒过来(湖北)。
现在有几个问题,希望大家帮忙解决解决,真的很急。
一,医生说,如果继续治疗,需要大概五万元。由于村里没给他上报五保户,那么这个费用怎么办?我去乡政府问了,他们说要我先垫付,然后再去报销,但是只可以报销两到三万,然后乡政府又出百分之五十,其余的钱需要我垫付了。这乡政府不是就把责任先推给我了吗?
二,万一在治疗期间,人突然死亡,这个责任谁负责?人我总不能就扔在湖北吧?那怎么善后?这个治疗费用,和善后的费用又归谁负责?
三,如果人治好了,他无儿无女,没有住房,又应该由谁去照顾他?
四,他有一个远房亲戚,但是两个人有矛盾,也没有来往。如今我不想管这个事了,我觉得,我已经尽到了道德上的义务了。就是说在不违背法律的前提下有没有一个办法,让我可以完完全全不用去管这个事了?不用我方去照顾,去垫付医药费了?

这不属于工伤,也不是劳动合同之内的致害引起的。你在雇佣层面没有负责的义务。但是,因为人是在你家犯病的。你的住宅属于封闭空间,你对此具有绝对的支配作用。人倒在你家了,你就得负责,你雇佣他在你家工作的先行行为引发了后来你对他具有的救助义务。你应该送医院。先行垫付医疗费,事后可以与政府和其本人商讨补偿你的损失。但是他本人没钱的话,你也没办法,你有救助义务,不管不顾是犯法的。但是如果人死了 你没有送葬的义务。我的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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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0-18
1、下班后生病不属于工伤。
2、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违法,没有上社会保险违法。关键看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由劳动部门认定。
3、即使是劳动关系,也没有义务垫付医药费。可能要支付丧葬费。
4、农村户口,由村委会负责照顾。

好人不难做,关键要依法办事。不让乡政府有空子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10-18
真是麻烦,你说的这个事要看你本地的相关法律有没有这方面的规定,你可以到腾讯空间“法律顾问”应用平台上免费咨询一下你本地的律师,看看能不能帮助到你,好人难当,好人有好报吧
第3个回答  2012-10-18
这个还真头疼,有时候有理也说不清啊,好人难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