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后,老的户口本会被收回吗?但是里面还有其他人

我和我老婆结婚,然后老婆的户口从她那里迁移到我这里,当时去办理户口迁移的时候,拿的我家的户口本和老婆家的户口本。现在老婆的户口已经迁移到我这里了。
但是前几天找老婆家的户口本,怎么也找不到了,里面还有老婆父亲和弟弟的信息,因为当时办理的时间太久了,现在不记得是不是派出所的把老的户口本给收了?但是他们不应该收回啊,因为里面还有老婆父亲和弟弟的信息,他们怎么能收回?
现在老婆家的户口本找不到了,也不知道当初是不是被收回了。?请问大家,派出所会收回老的户口本吗?可是里面不是只有老婆一个人的信息,还有她全家的信息,难道都会被派出所收回?

如果户口本上面还有其他人的,是不会收走的,但是如果只有自己一个人时的情况下,就会收走,有的地方不收户口本的,只在户口本上面盖上户口注销的章。如果户口本上面还有其他人的,自己户口迁出后,只会在本人页上面盖注销章,如果户主也是自己的话,会同时变便户主。不可能收户口本的这种情况下。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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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5
  户口迁移后,老的户口本不会被收回,户口本里还有其他户籍成员。
  户籍成员的户口迁移后,属于该名户籍成员的户口页上,会被加盖“××××年××月××日迁出”章,不会收回户口本,户口本里其他户籍成员仍然保留。
第2个回答  2023-06-05
**户口迁移后,老的户口本不会被收回**。户口迁移后,户口本上的个人信息可能会发生变化,例如户主信息或者家庭成员关系信息,但是户口本不会被收回。如果户口本上面还有其他人的话,他们不需要迁移户口,因此他们的信息不会发生变化,也就不会影响旧的户口本的使用。但是,如果只有户口本上本人的户口发生迁移,那么户口本上本人的信息可能会发生变化,例如户口所在地信息,这种情况下可能需要更新户口本上的信息。
第3个回答  2012-10-18
你妻子户口迁出,只会在她的那一页注明“户口迁出”,而不会把户口本收回。
户口本如果找不到,不要紧,只要到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开个证明,即可到派出所补办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2-10-18
不会被收回的,即使整个户口本作废了,派出所只会剪一刀在还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