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感情纠纷被威胁恐吓,可以到公安局备案吗?

已分手六个多月,现在他朋友说要慢慢折磨我,慢慢对付我,说要我付出代价。事情过了这么久,真的不想再卷进去了。我不确定是不是他本人指使别人这么做,别人威胁我的信息我还保留着。

可以,如果为人言语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构成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恐吓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其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不构成犯罪,不会判刑,具体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分析
在遇到有人言语威胁恐吓的时候,选择报警,这种报警行为属于先行备案,对方有威胁言语但没有实际作出违法犯罪事实的,被威胁人可先行向公安机关备案,一旦威胁人真的作出什么违法行为,警方将会优先调查此人,也就是事先给对方打上记号,口头威胁他人人身安全属于违法,如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则涉嫌寻衅滋事,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包括,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l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寻衅滋事罪的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即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其动机是通过寻衅滋事活动,追求精神刺激,填补精神上的空虚,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寻衅滋事犯罪多发生在公共场所也有一些发生在偏僻隐蔽的地方,常常给公民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造成损害,但是寻衅滋事罪一般侵犯的并不是特定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而主要是指向公共秩序,向整个社会挑战,蔑视社会主义道德和法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三十四、 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九十三条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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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7-31
  对于因感情纠纷被威胁恐吓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介入处理。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11-16
建议把他的电话、或怀疑是指使的人发的信息等保留好。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会依法处理的!
第3个回答  2013-11-16
可以报警
第4个回答  2013-11-16
怎么会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