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干了5年,公司按无法胜任工作辞退我,已经填写辞退通知,工作交接已经完成,但公司不给补偿,怎么

办呢?公司觉得按劳动法补偿太多,不愿给补偿,现在不安排我工作,也不管我,想让我自己走人。我能申请劳动仲裁吗?

1、不安排你工作,属于用人单位单方面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不提供劳动条件,收集相关证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仲裁委不收费。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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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0-08
1、当然可以申请仲裁,你已经填过辞退通知了,工作也交接完成了,你和单位的劳动合同已经解除,单位应当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10-08
可以,建议请律师来处理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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