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会要办什么事情

如题所述

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居民委员会的基本职能和任务是:

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

2、办理本居住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3、调解民间纠纷;

4、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5、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其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

6、向人民政府或者其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扩展资料

居民委员会工作制度:

1、居民委员会协调会制度

居民委员会选举公投1、每月20日居委主任主持召开由党支部、居委会成员、社工站成员、物业代表参加的协调会。

2、听证会制度

在决定小区内重大事件前,居委会召集居民或居民代表举行听证,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实行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会议由居委主任主持。

3、评议会制度

每年二次,分别于6月份和12月份下旬召开。

4、居民来访制度

每月二天,分别于15日、30日上午9:00~11:00由居委会成员值班,其余时间有社工成员值班,接待居民来访,并做好接待记录,做到每件事有接待、有落实、有结果。

5、居委会报告工作制度

居委会每年召开两次居民代表大会,专题汇报居委工作情况,商讨下半年的工作要点。

6、居民委员会图章保管使用制度

居委会的图章保管,原则上由居委会保管使用。严格使用手续,建立登记制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居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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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0
居委会有以下具体工作范围:
1、居民在社区居住证明(含异地享受社保、迁移户籍等);
2、为中小学生参加社区实践活动出具证明;

3、学生申请学杂费减免、助学金补助等家庭生活困难证明;

4、为在居民楼一楼设立民办学前教育服务点开具统一证明;

5、居民申请法律援助家庭生活困难证明;

6、社区服刑人员病情复查补助的经济困难情况证明;

7、居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需出具长期共同居住证明;

8、享受低保、特困救助等救助待遇及副食品补贴待遇证明;

9、为无工作单位的育龄群众出具生育一孩、二孩资格证明;

10、居民在家死亡证明;

11、出具应征入伍政审鉴定意见证明;

12、为长期卧床参保患者出具亲友代购药品委托证明和长期卧床证明;

13、因公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无生活来源及家庭情况证明;

14、糖尿病患者申请变更医疗费用报销方式的困难情况证明;

15、社区居民的子女及近亲属入党,出具政审证明;

16、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已征得利害关系人同意的证明;

17、残疾人康复项目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18、妇女、儿童救助家庭困难证明;

19、申请红十字会公益项目资助居民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20、人体器官、角膜、遗体捐赠者贫困状况证明。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9
居民委员会法相关规定:第三条 居民委员会的任务: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二)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三)调解民间纠纷;
(四)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五)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
(六)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04-09
李嘉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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