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决后没有上诉过了几年不服该判决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1.如果判决在2013年1月1日前已经生效,适用2年的再审期限。如果是2013年1月1日之后生效,那再审期限就是6个月。超过再审期限当事人就无法申请再审,但是可以去上级法院或者上级检察院信访部门反映情况,如果案件存在判决错误,可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2.《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五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第一百九十八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第二百零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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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8-28
如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当时的判决的,可以提起再审!
第2个回答  2012-08-28
如果自己申请再审,时间规定是判决生效后两年。
民诉法第一百八十四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二年后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如果向检察院或法院(本级或上一级)反映,确有错误,可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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