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欠钱不还, 本人有欠条,怎么办?

别人欠钱1万元,已还5000,重写了另外一张5000的欠条,说10月21号之前不还完,欠款还以1万算,现已过还款时间,对方抵赖不愿还钱。请问这种情况如何报警,是去派出所,还是去法院起诉。胜算有多大?处理完需要多长时间?
打错了 还没到2012年10月21日,但是对方已经抵赖不想还钱了。

对方欠钱不还的方法有:

1、首先你可以向欠钱人催要欠款,并且录音或录像,以此取得相应的证据,

2、你也可以找你们都熟悉的人参与催款,以便以后做证人;

3、催款后仍不给,则可以凭借欠条和录音录像等证据通过起诉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债权。

诉讼的流程:

1.起诉状;

2.法院立案,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起诉状、证据材料等;

3.加开庭审理进行诉讼;

4待判决结果。

欠钱不还的起诉的程序如下:1、写好起诉书;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3、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4、法院判决;5、执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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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10

建议可以先协商,不行再考虑进行诉讼处理。欠条作为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直接证据,如果对方拒绝承担相关责任,您可以通过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查找欠钱的人的财产,将他有财产的信息及时提供给法院的执行庭

在执行过程超过6个月,你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的执行庭申请执行

你可以向同级检察院的民行检察科反映,要求进行执行监督。

拓展资料:

可以搜集的证据:

1、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人证。

这里可以是知道当时借款事情的其他人来证明债权债务的关系。

2、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转账记录。

转账记录可以是微信转账记录或银行转账记录等可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

3、表明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聊天记录、录音。

经过核实的电子证据也可以作为有效证据来使用,因此手机上的聊条记录、手机录音等也是可以作为证据的。

根据合同法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一百九十六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一百九十七条 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一百九十八条 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

第一百九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二百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二百零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二百零二条 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第二百零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二百零四条 办理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贷款的利率,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

第二百零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    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二百零六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    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二百零七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二百零八条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二百零九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二百一十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第二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参考资料: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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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30

如此情况你只能去法院起诉,胜算当然很大了,因为他确实欠你钱,你又有相关的证据。处理时间的话,如果能联系到被告,一个月左右可以开庭。如果联系不到被告,要公告送达,时间要长得多。

1、要起诉就要先写好起诉状。如果你不找律师,可以在网上搜索民间借贷起诉状的范文,修改后即可。对方只有一人,那么只要一式三份,你留底一份,法院里交两份进去就可以。

2、然后去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的民事立案窗口,把起诉状和证据投递进去,填好回单即可。证据方面,你要把借条的复印件附在要交到法院的两份起诉状后面。原件自己留底,到时候开庭了提交给法官核实。

3、法院受理后,可能会组织一次立案调解。如果无法调解,那么就正式立案,此时你去缴纳诉讼费。正式开庭时,法官会先让你读起诉状,你只要按着读一遍就可以,然后法官让你举证,你就出示你的证据,说明证据要证明的内容。然后法庭辩论阶段就发表你的意见,主要就是让对方还钱。最后法官要你们做最后陈述,你只要说坚持诉讼请求即可。

注意:

1、注意诉讼时效。主要是看欠条上有没有还款时间,如果写了,应当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就是如果时间长不向对方主张你的权利,那么起诉到法院,对方提出超过诉讼时效,法官就不能支持你的诉求了。欠钱这种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是两年,从欠条上的这个还款时间开始计算。

2、诉讼前可以申请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这一步并非必须的流程,要结合各案的情况及对方的财产情况,如果欠的钱并不多或是对方有偿还能力,或是实在查不到地方财产,可以省去这一步。

扩展资料

 

第一百九十一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第一百九十二条 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

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一百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债权人可以起诉。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百度百科 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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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13

过还款时间对方还不还就到法院起诉他。

要起诉就要先写好起诉状。如果你不找律师,可以在网上搜索民间借贷起诉状的范文,修改后即可。

对方只有一人,那么只要一式三份,你留底一份,法院里交两份进去就可以。

然后去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的民事立案窗口,把起诉状和证据投递进去,填好回单即可。

证据方面,你要把借条的复印件附在要交到法院的两份起诉状后面。原件自己留底,到时候开庭了提交给法官核实。

拓展资料: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国普法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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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07

对方欠钱不还,本人有欠条,可以进行如下操作:

第一,对方欠钱不还,需要在法定时效内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欠款人偿还欠款。

第二,起诉的事实和理由:何年何月何日,被告(欠款人)向原告(你)借人民币XXXX元整,用于某种事项,同时出具借条。但被告始终没有履行偿还义务,为保证原告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特诉至贵院,请依法判令被告偿还欠款。

第三,如果借款数额较大,自己无法应对,可以聘请律师代为处理,律师费是根据诉讼标的收费的,也可以协商约定。

第四,如果借款数额不大,可以内部调解。

扩展内容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参考资料: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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