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注册时,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如题所述

个体工商户注册时,需要的资料:

1、本人的身份证跟复印件(外来人员另需要提供暂住证及复印件)。

2、经营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及复印件。

3、本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4、如果是国有和集体企业下岗事业人员,特困户的带上相关证件以及复印件,这些都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减免管理费的政策优惠。

5、办理涉及到许可证的《个体户营业执照》,需要先凭身份证到当地的工商所去预核名称,带上预核名称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去申请办理相关的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带上相关材料一起到当地的工商所办理执照。

扩展资料


个体工商户登记收费标准:

1、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费为免费;发放营业执照,免费。以后每四年免费重新登记、换发营业执照一次。

2、个体工商户办理变更登记,不收费。

3、个体工商户因营业执照遗失、损坏等,需重新补(或换)发营业执照的,免费。

4、个体工商户自愿领取营业执照副本的,不收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体工商户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4-21

个体工商户注册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2、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3、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书。

4、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扩展资料:

注册流程

1、核准名称,确定个体工商户类型、名字、注册资本,然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在1—3个工作日后就会出审核结果。

2、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5—15个工作日后就会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3、在预约当天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等基本资料,领取营业执照。

4、最后在1—2个工作日内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个体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发票章,这样,一个个体工商户注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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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27

根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办法》,个体工商户注册,需要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个人身份证明(一般是身份证)、经营场所证明。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由工商登记机关(各地工商局或工商所提供)。

个人身份证明,目前仅限于身份证,护照、军官证暂时无法使用。

经营场所证明,可以房产证,也可以是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村镇、街道出具的场地证明。

扩展资料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于2011年9月30日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6号公布。

根据2014年2月2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3号公布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等规章的决定》修订。

该《办法》分总则,登记事项,登记申请,受理、审查和决定,监督管理,登记管理信息公示、公开,法律责任,附则8章42条,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1987年9月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1998年12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6号修订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04年7月2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13号公布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同时废止。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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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03

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含《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表》、《经营者基本情况表》、《经营场所证明》表等表格,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设立个体工商户的,应填写《个体工商户(港澳居民)设立登记申请书》);外来人员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还应提交《暂住证》复印件。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未取字号名称的个体摊商不提交);

3、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应当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扩展资料

设立步骤

设立个体工商户,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

第一步:个体座商或需要名称的个体摊商,应先办理名称预先登记。

1、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设立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身份证件及身份核证文件。

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具体项目参见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的《北京市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目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二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第三步: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提请注意:

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设立个体工商户的,请在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登记之前,详细阅读《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办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及本告知单,并请到各区县分局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设立个体工商户的,营业范围为零售业(不包括烟草零售)、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中的理发及美容服务、洗浴服务、家用电器及其他日用品修理,但不包括特许经营。其组成形式仅限于个人经营,从业人员不超过8人,营业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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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9-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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