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书需要公证或司法确认吗?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书需要公证或司法确认吗?? 我们怎么做才能再将来若协议人有一方反悔后最好的保证利益

最好办理司法确认手续,对方不履行,可以申请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调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第二条
当事人申请确认调解协议的,由主持调解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管辖。
人民法院在立案前委派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的,由委派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条
当事人申请确认调解协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司法确认申请书、调解协议和身份证明、资格证明,以及与调解协议相关的财产权利证明等证明材料,并提供双方当事人的送达地址、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司法确认申请,应当在三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的,应当编立“调确字”案号,并及时向当事人送达受理通知书。双方当事人同时到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的,人民法院可以当即受理并作出是否确认的决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或者不属于接受申请的人民法院管辖的;
(二)确认身份关系的;
(三)确认收养关系的;
(四)确认婚姻关系的。
第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司法确认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确认的决定。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确认的决定前,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撤回司法确认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第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司法确认申请后,应当指定一名审判人员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通知双方当事人同时到场,当面询问当事人。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如实陈述申请确认的调解协议的有关情况,保证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人民法院在审查中,认为当事人的陈述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不完备或者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当事人补充陈述或者补充证明材料。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未按时补充或者拒不接受询问的,可以按撤回司法确认申请处理。
第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调解协议效力: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二)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三)侵害案外人合法权益的;
(四)损害社会公序良俗的;
(五)内容不明确,无法确认的;
(六)其他不能进行司法确认的情形。
第八条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调解协议符合确认条件的,应当作出确认决定书;决定不予确认调解协议效力的,应当作出不予确认决定书。
第九条
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确认决定后,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作出确认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条
案外人认为经人民法院确认的调解协议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益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作出确认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确认决定。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办理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不收取费用。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将调解协议不予确认的情况定期或者不定期通报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和相关人民调解委员会。
第十三条
经人民法院建立的调解员名册中的调解员调解达成协议后,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的,参照本规定办理。人民法院立案后委托他人调解达成的协议的司法确认,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4〕12号)的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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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0-24
要看情况的,如果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认为无需法院确认的,可以不去,以后有纠纷可以拿着协议书去起诉,法官会支持的,但是这个要耗费较长时间,适用于数额不大或纠纷简单的案子;如果数额较大或复杂涉及将来利益的,可以双方到法院确认(公证建议不要去,因为需花钱,而且他们不一定受理,毕竟是调委会处理好的),法院确认一开始要复杂点麻烦点需要双方到场而且有一个月时间限制,但是将来一方反悔的,另一方可以拿着确认书上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笔者认为如果基层调委会在遇到复杂或涉及将来又无法判定的纠纷,可以叫他们先去法院起诉,法院有司法调解,调解完毕后有调解书(具有强制力),这种途径更可靠更方便。我区调委会已与法院协调好了,建立诉调对接机制,但是调委会司法确认需慎重,我区在确认时考虑的很多,比如当事人的可信度,协议书是否违法,协议书是否明确等,以免以后发生重大纠纷。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5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书就是司法文件

不需要公正,也不需要司法确认
调解书与法院的判决书有等同的始发效力
可以直接作为有力的证据使用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2-01-26
经调解委员会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公证或者司法确认,但也可以选择不申请。经法院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法律分析
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纠纷,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进行解决。既可以起诉至法院,由法院作出生效裁判进行解决,也可以自主向调解组织(如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经达成调解协议进行解决。相比之下,由调解委员会进行解决的效率更高,也易于维护纠纷当事人之间的感情,有利于社会和谐。但相比于法院的裁判文书而言,人民调解委员会达成的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也就是说,如果因调解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当事人只能就调解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而不得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调解协议的内容。为了弥补调解协议的缺点,现行法律规定了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程序。即在调解协议生效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可以共同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法院审查协议内容是否自愿、合法,并作出司法确认裁定书。司法确认裁定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可以直接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此外,当事人自愿申请办理公证的,也可以向公证机构申请公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四条 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由双方当事人依照人民调解法等法律,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第4个回答  2012-10-17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有法力约束力,不过仅限于相当合同的效力。
你可以申请向法院进行司法确认,司法确认后即可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
如果对方不配合确认,调解达成的协议也可以做为你维权的证据。

最好是进行司法确认,司法确认法院不收钱的。公证一般是要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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