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私了,事隔多日后再找我说伤了,这个怎么算?

我开车违章碰到人
没有报警 ,给钱私了各自走,没有证人,没有协议
当时那人没有记下车牌,也没有要联系方式。但当时路口有监控

问题1:如果他事后说伤了,要求赔偿?他报警调取监控找到我,这个在法律上还认吗?
问题2:而且事隔多日,我怎么知道他的伤是不是自己弄,还是我当时车碰的,这个怎么判断?
问题3:交警遇到这个事情一般怎么处理?
假设监控拍到我给钱私了的动作了,这事该怎么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 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根据法律规规定:
1、这个在法律上还认。
2、你可以申请司法因果关系鉴定。
3、交警会受理调查。追问

监控应该能拍到我给钱私了的动作,这个可以证明我们私了了吗?
那假设监控拍到我给钱私了的动作了,这事该怎么处理?

追答

如果能证明双方曾达成过和解协议,对方也不否认的话,法院会对和解协议进行审查。如果合法会维持,如果显示公平会变更或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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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8-05
  一般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有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但是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双方在公平原则下,自愿签署协议,在不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具有法律效力,依法应予保护。除非受伤一方有证据证明双方在签署协议时,有胁迫自己的行为,或有重大误解,否则该”私了“协议有效。
  对于一方在协议履行阶段反悔,重新向法院起诉,一般这种情况,法院会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协议的约定处理;另一种情况,是在签协议时,由于医院技术水平条件等因素,导致未发现一些损害扩大的事项,那么在确认予以发现时,可以运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的规定,重新确立损害数额来进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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