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轿车和一个摩托车相擦,导致摩托车手受伤,但是摩托车没有年检和保险! 交警判主次责任,我怎么办好?

我是正常行驶,超车时间右侧压制板和摩托车左侧把手相擦的。现在是那个摩托车手和保险公司谈不拢,一点小伤,当时医生开出擦伤鉴定,简单包扎后,打点吊水就离开了,一共花了550元。但是在第三天自己单方面住院15天。后来和保险公司谈时间,因为我买了不记免赔,我说保险公司赔偿的数字就是我垫付的数字,结果对方拿出了12000+的赔偿数额。保险公司不予答应!现在我想请问,他现在把我告上法庭要求我和保险公司赔偿他钱!这种明显的敲诈行为我想知道法庭会怎么判?会不会考虑他车辆没有年检和保险,并且有可能是报废车辆重新判罚?
其中住院医药费用一共只有4000+ 其他的都是什么营养费,误工费,,,但是他没有固定工作,不能提供纳税证明,他老婆名下登记的废品收购站也没有纳税证明。按照我们这边的标准是每天73元
结果他又提出护理费,说要人专门照顾他一个月!反正就是赖钱!

这是两个问题,不挨着。
摩托车没有年检和保险,与法院赔偿毫无关系,顶多是交警部门单方面的处罚
他单方面的住院所花的费用,保险公司并不一定全部赔偿,第一对医院资质有要求,比如二级医院,还得出具医院的由此次事故造成的伤残鉴定,住院费以及其他费用要对应伤残报告。并有医院开具的发票。如不符合,则不予赔偿。
你有交强险,交强险在三者伤残赔付的额度是1万。你如果还有三者险的话,即便全额赔付,你的保险也是没有问题的。交警判定主次责任,但交强险没有主次一说,只有有责和无责。如果你是主责,那在交强险上你就是有责,在第三者符合保险条款的情况下,你百分之百赔付的。余下的部分,是按百分之七十赔付与他。
保险条款也即合同,即便走法律程序,也的符合保险法,既保险理赔相关条例。
摩托车车主在保险赔付之外的金额是不予理睬的。
相信法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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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0-09
不用管他,让他去告吧,赔偿多少也不是他自己定的,医院票据为证,营养费法院是不支持的!“说要人专门照顾他一个月!”这款要质询主治大夫。估计他得不到多少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