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所的科员是公务员吗

卫生监督所的科员属于公务员还是事业编制?

卫生所监督员只是一个岗位,一般都是临时聘用人员或者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之前有事业单位编制过度到公务员编制,这个要看机会的。

关于市卫生监督所、区县卫生监督机构 实施公务员制度的意见
二、人员过渡的范围及条件
(
一 )
人员过渡的范围
1.1996 年 12 月 31 日前在市卫生监督所、区县卫生监督和防病机构从事卫生监督工作 ,
并且具有国家干部身份的在编在职人员 ,
可以过渡为公务员。
2. 下列人员须经公务员考试 , 合格后录用为公务员 :
(1)1997 年 1
月 1 日至 2005 年 5 月 30 日前
, 在市卫生监督所从事卫生监督工作并具有国家干部身份的人员 ;
(2)1997 年 1 月 1
日至 2005 年 7 月 31 日前 ,
在区县卫生监督和防病机构从事卫生监督工作并具有国家干部身份的人员;
(3)1993 年 10 月 1
日至 2004 年 11 月 16 日前 ,
在市卫生监督所、区县卫生监督和防病机构从事卫生监督工作 , 并经市卫生局、区县政府人事局批准的聘用制干部

(4)2004 年 11 月 16 日至
2005 年 7 月 31 日前 , 在区县卫生监督和防病机构从事卫生监督工作 ,
并以签订《天津市事业
单位聘用合同书》的形式 ,
受聘到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工作的在编在职人员。
( 二 ) 人员过渡的条件
1.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
能够履行公务员义务 ;
3. 具有拟任职位所需的任职条件 ;
4. 熟悉本职业务 ,
胜任本职工作 ;
5. 身体健康 ,
能坚持正常工作;
6. 近三年年度考核中均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
( 三 )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过渡
1.
截止本意见实施之日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 ;
2. 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 自愿不过渡为公务员的人员

3. 其他不宜过渡为公务员的人员。
(
四 )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暂缓过渡
1. 在规定期限内因公或因私出境的人员 ;
2.
被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3. 其他应予暂缓过渡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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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2-05
卫生监督所是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没有公务员。
第2个回答  2008-03-12
公务员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