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子跟房东签了两份合同,这样的合同有效么?

5月的时候租了一间店面,当时与房东谈好的房租是1500元每月,由于人生地不熟。觉得1500可以接受,就没怎么讲价,付款方式是半年付,我付了9000元租金和1000元押金,现在店开了4个多月,生意很差,亏本经营,偶然问起旁边人房租(都是一个房东)他说他们两间跟我一样大的才1600每月,我朋友也说这个位置很偏僻,1500太高了,我就想跟房东谈让他每月房租减少到800-900左右,但是我很担心房东不同意,如果他不同意少房租,我又不想租了,按照合同来说我应该支付违约金。但是当初签合同的时候,签了两份,一份写明是房租1500每月,并约定一些违约的事由,房东说他收房租要上税,税务很高,所以又写了一份房租每月580的合同,他说这个是假的,是拿给税务局的,这样他就能少交税了,让我去工商办执照也拿580的合同,现在我手里有两份合同,都签名按手印了,我想问下,在这种情况下,这两份合同是不是都有效?并具有法律效益?如果只有一份有效,是哪份?如果我违约需要承担什么责任?要是我不想开店了,又转让或转租不出去该怎么办?

同一交易的合同后签的有效。以最近签订时间的合同为准,如果同一天签署的,那么双方对交易有歧义,需要协商解决。自然人只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双方之间签订的合同,一般是有效的。若签订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社会公共利益则是无效的。
法律分析
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效力,根据有关法律和地方性行政法规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力主要有: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适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审查租赁的标的物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但只要法律法规没有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应是可以出租的,此租赁合同也是有效的。但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权属有争议的、属于违法建筑的、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余情形的房屋不得出租,此租赁合同也是无效的。无效合同是已经成立的合同,是欠缺生效要件的合同是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不受国家法律保护。若订立合同主体不合格,表现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效,但有例外:纯获利益的合同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需追认,合同当然有效;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而成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法人和其余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且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该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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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0-03
两份合同都是有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因为你之前一直履行的是按照1500每月履行的,所以如果你违约了,责任也是按照履行的那份合同承担。但是因为房东逃税的问题,也算是在你手上有利他的一个把柄,你可以利用这点和房东谈谈。如果你不想开店了,又转让不出去的话,你可以和房东说,房租嘛该退的就先退了。押金也还给你,不然你说税务局知道了他逃税的事情也不好,又要补缴税款,而且还要罚款。
第2个回答  2012-10-03
1、同一交易的合同后签的有效。例如,同一个交易,一个合同7月签,另一个8月签,那么8月的有效。

2、如果同一天签署的,那么双方对交易有歧义,需要协商解决,无法协商,通过诉讼解决。

3、如果法院判令你违约,按照法院认可的那份合同的违约条款来处理。

4、涉及到经营的问题,没有办法。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10-04
1、房租问题协商解决。
2、两份合同一般以真实意思表示的那份为有效,以后成立的为有效。
3、可以以漏税作为谈判筹码。
4、违约责任要看你们合同中是否约定,如没有约定则不存在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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