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肇事案件咨询。麻烦各位解答。谢谢。

事情如下:母亲于2012年3月骑电动车外出,在十字路口被侧面来的农用三轮车撞到后车轮,造成肋骨骨折,肩部脱臼,住院安装钢板,十五天,花费约3万元。出事时,父亲要报警,肇事司机跪求我父亲:家里上有老下有小,没有驾驶证,被逮了一家老小就完了,有什么责任他都承担,只要不报警。我父亲当时心软,让他立了字据,拍了照。没报警。肇事司机的家人当时都很感激,去医院照顾我妈,拿了一万多住院费,可后来一看住院费三四万,就跑了,去他们家找,人又耍无赖了。真是无奈了。现在我母亲得到明年才能拆线,请问是现在报警还是明年直接起诉?
当时有无利益的第三方签字。好心成了这样。真是后悔。当时很多人都在现场。起码有十人以上可以作证。

看你关于事故的描述我就知道肇事司机要负全责(即使他有驾照),因为根据交通法,肇事司机属于追尾要付全责,在法律上说司机《过于自信》认为其技术可以避免意外损害的发生,但事实上没有,这是种过错责任。
而且你和司机签署的无名合同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因为第一司机没有履行合同义务,第二这种为逃避刑事责任处罚的合同自始无效(我发现了个小偷,他说我给你钱你放了我吧。我要是同意了,我也要被抓起来,收受贿赂,包庇等,一般就要刑事拘留15日左右,这还因为不是公职人员的缘故)
法律上有个关于追诉期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是1年。意思是在人身损害发生一年后向法院提起诉讼,即使胜诉,对方也不用赔钱,因为过了追诉期(法院对此类案件一般是免诉的。)
如果阿姨因为这次事故盲肠炎复发,而做了盲肠切除手术,根据伤残鉴定二进一定位7级伤残根据规定的取得被害人谅解(这是一个法定可以减轻处罚的条例)的民事赔偿应该是所在户口地去年人均收入的20倍加上医疗费,误工费,路费,精神损失赔偿金(可以说下,一般不支持。)等,我记得去年西安市新城区初级人民法院有个调节案子受害人取得了30万左右的赔偿金(人家是城市户口,也没骨折,在医院做完盲肠手术和胆囊切除手术就出来了,胆囊是旧疾这是人家10年前下岗的原因。)
你还是报警吧,毕竟人家有孩子家人,感情在医院的就不是亲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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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0-01
当然是报警啦,因为你这个情况属于双方的约定而已,我想当时肯定没有非利益相关的第三方在字据上书面予以证明,所以该字据、照片的证据效力比较弱,建议立即报案并提供你 妈妈住院期间的所有医生诊断、病例以及医疗费用的相关单据。
起诉的话,是你作为被告向对方索取经济损失等赔偿而已,属于民事范畴,证据不足的话是有败诉并承担诉讼费的可能的。

提醒一句,尽快做伤情的法医鉴定,做晚了对伤情鉴定结论影响很大的。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10-01
依你所述,驾驶员虽然没有驾驶证,但该事故尚不构成交通肇事罪,驾驶员应该处以治安拘留的行政处罚。你母亲的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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