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如有效,责任由谁承担?

如题所述

合同有效是肯定的,至于合同的盈亏后果由谁承担,就要具体分析。如果分公司是独立法人,其后果当然是分公司承担。如果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但是总公司授权给了分公司,可以与第三人签订合同的,其后果总公司承担。如果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总公司也没有授权给分公司可以与第三人签订合同的,但是事后总公司追认了,其后果由总公司承担。如果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总公司也没有授权给分公司可以与第三人签订合同的,事后总公司也没有追认的,其后果有签合同者个人承担。总之,如果分公司是法人,一切法人行为后果都由分公司承担,如果分公司不是法人,总公司授权范围之内的一切行为后果都由总公司承担,总公司授权范围之外的一切行为后果都由行为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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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0-05
有法律效力 责任有总公司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10-05
有效,因为分公司自己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所以责任只能由本公司承担了
第3个回答  2012-10-05
有效。责任由其总公司承担。
第4个回答  2012-10-06
由分公司承担,如果不足可以追加由总公司承担
纵横法律网-湖北协立律师事务所-洪长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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