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2-10-05
有法律效力 责任有总公司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10-05
有效,因为分公司自己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所以责任只能由本公司承担了
第3个回答 2012-10-05
有效。责任由其总公司承担。
第4个回答 2012-10-06
由分公司承担,如果不足可以追加由总公司承担
纵横法律网-湖北协立律师事务所-洪长华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