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弟弟9月27日晚上开车撞死了一个60多岁的老头,当时的情形是下雨、刮风、有冰雹,对面的车辆大灯很晃眼

,他正常行驶,但没有看见这个老人,致使老人死亡。车不是我弟弟的,是他给一家个体工商户打工老板的车,车主是他老板的名字,当时这辆车没有交强险。请问,这样的情况交警会判定我弟弟负什么责任?这种属于过失致罪吗?据说如果当时违反了交通法规会涉及到交通肇事罪,要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关键是如何判定他当时有没有违反交通法规呢?又如何判定他是过失呢?还有,这样的情况要进拘留所还是看守所?如果没有罪的话,一般会拘留多长时间?这个事情的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你弟弟在这起交通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但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还要看是否符合以下条件。
  所谓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一、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其中,本罪的主体可分为两大类:
  1、交通运输人员:交通运输人员不仅仅包括在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等交通工具上的驾驶人员,而且还应当包括一切直接从事交通运输业务和保证交通运输的人员,比如(1)交通设备的操纵人员,如扳道员、巡道员、道口看守员等;(2)交通运输活动的直接领导、指挥人员,如船长、机长、领航员、调度员等;(3)交通运输安全的管理人员,如交通监理员、交通警察等,他们担负的职责同交通运输有直接关系,一旦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都可能会造成重大交通事故。
  2、非交通运输人员,如非司机违章开车在交通运输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也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主体。此外,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上述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二、犯罪客体
  交通肇事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的安全。交通运输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紧密相连,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就会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因此,其本质上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三、犯罪的主观方面
  交通肇事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这种过失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违章行为可能造成的后果而言。行为人在违反规章制度上有可能是明知的,如酒后开车、 超载、 超速等,但对自己的行为造成的后果应当预见而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虽已遇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了严重后果。
  四、犯罪的客观方面
  交通肇事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交通运输活动中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其中上述表现可分为四个不可分割的部分:
  1、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必须发生在交通运输的过程中。这是交通肇事罪的空间范围。如果事故发生在交通运输过程以外的空间内,比如仓库、车间、洗车房等地方正在进行的装卸、修理、洗车等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则不能构成交通肇事罪。因为交通肇事罪虽然在客观危害结果上可表现为人员伤亡或公私财产的重大损失,但是交通肇事最是一种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其客体是危害社会的公共安全,而交通肇事行为要实际地危害公共安全,则它必须是发生在交通运输过程中或与正在进行的交通运输活动存在着关联,否则,作为肇事行为则无法危害公共安全不能构成交通肇事罪。
  2、行为人必须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交通运输中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这是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也是承担刑事责任的 法律基础。所谓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是指保证交通运输正常进行和交通运输安全的规章制度,例如《机动车管理办法》、《城市交通规则》等,具体可表现为无证驾驶、酒后开车、航空驾驶人员故意不与地面联系等作为和不作为的行为。
  3、必须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这也是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必要条件之一。行为人虽然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但是没有造成法定的严重后果的也不能构成交通肇事罪。
  4、行为人的违章行为和造成的严重后果之间必须存在着必然的因果关系。如果违章行为和后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则不构成本罪。

  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是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10-08
没有看到路人,就不是正常驾驶了,至少违反了安全通行的原则,再有你的车子是没有上交强险的,就不能出行的,你弟弟这个情况至少应该是在主要责任以上,到时候应该会用交通肇事罪来定的,这个情况,应该就要进看守所了,到时候应该可以办理个取保候审的,不用待很久,还有赔偿的问题,如果你弟弟是为老板打工的话,主要的赔偿责任就在老板了,还有保险的事情上,都应该是由老板去承担了,这个案子本来要有保险的话,应该还简单的,没有保险,老板又不肯出钱的,话,你弟弟就要受苦了,要去坐牢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10-06
责任是必需的,一条人命,但若你所说属实也许只需赔偿被撞家属一些钱,建议你去央视热线12网站资询一下追问

我所说确实属实,而且当时老人是横穿马路,但是老人现在已经死了,如何证明他当时是横穿马路呢?交警能看出来吗?

追答

现在才看到,可能附近有监控的,可以看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