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是这样的 我车3月8号晚上7点左右停在我们公司前面的停车场上 等我10点左右出来的时候 发现车被撞了 并且撞我车的人开车跑了 据当值的保安说 他们拦了那车半小时 我问保安那车车牌号 保安记不清楚 后来和他们物业交涉 他们说每小时收的5元停车费里不包含什么车辆的保管费 我现在要求他们赔偿 他们就说不赔偿 说什么5块钱里不包含车辆保管费 5块钱只是给我个位置让我停停 当然 我是付了钱的 而且当时是付了一天的停车费40块钱 这种情况下我能根据法律要求物业赔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