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医伤情鉴定

前段时间我被人故意伤害,导致眼眶骨骨折,但是到公安机关报案,但是没有做伤情鉴定,请问如果以后要处理,还能不能重新做伤残鉴定。我有一份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和CT b超等检查结果。病例。谢谢
请尽快帮帮我,谢谢

鉴定分两种:伤情和伤残鉴定。伤情鉴定是指伤害构成轻微伤、轻伤还是重伤的鉴定。伤残鉴定是指身体受伤害是否构成残疾及等级的鉴定结论,分为一到十级,一级最高,是你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的依据。
你应该请求公安机关为你做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以上你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对方故意伤害罪刑事责任并赔偿你的经济损失,当然也可以由公安调解赔偿;伤残需要你自己通过律师事务所等机构向法医鉴定机构去做。
如果双方能调解协商调解最好,但上述证据是你或谈判或追究对方责任的根据,该做就做别等以后再做,掌握证据才是你谈判调解起诉的基础和筹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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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3-13
一般在鉴定时是依据的病历并要对病人本人进行检测,如果有病历,则是可以鉴定的。但是应该及时与办案单位联系,可与派出所联系持相关材料由派出所出面委托鉴定机构办理鉴定程序。另外,如果后可能是轻伤的结果,这样可以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并可同时要求对方进行民事赔偿

参考资料:http://hi.baidu.com/%CC%EC%BD%F2%CA%D0%C1%F5%C2%C9%CA%A6/blog/item/cab2544c26d4a8fdd62afc4e.html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1
你应该现在准备好你的病历,和伤情鉴定,以后要处理也有证据,否则到时候伤好了就不好办了。我的经验就是:检查和证明要越早越好。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8-03-13
不要等以后,就现在,尽快到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部门申请伤情鉴定和伤残等级鉴定,鉴定结果达轻伤或轻伤以上,对方即涉嫌故意伤害,可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你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进行民事赔偿。
第4个回答  2008-03-13
鉴定越早越好。迟了对你不利。而且如果构成轻微伤,你就可以提起刑事自诉,如果构成轻伤,公安机关就应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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