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以后我没有把档案存到人才交流中心,还有一个报到证也没报到,现在过去两年了,怎么办?

我2010年7月毕业后发给我档案和一个报到证,我也不懂,一直没存,报到证让我去乌兰察布市人才交流中心报到,我也没报,怎么办?这都影响什么?然后这几天我去参加了县里的护士招聘,报名得时候她们要看档案,就给我拆开了,以后还能用吗?还能往人才交流中心存吗?报到证现在报到还行吗?

1.我用我的个人经历来给你回答吧!报到证是证明你毕业后第一份工作经历的重要证据,是你的学籍档案变更为劳动档案的物证。一般你手持的蓝联交给公司,档案袋里还有一个白联是不能动的。
2.你的档案谁拆开的,就找那家单位给你封上,再盖上他们公司的章印以证明(如果他们不给你盖章封起来,你只能采用其他手段,例如外面很多……办证刻章),档案已经开封,千万不要乱动,不要增加或减少任何东西,切记!你的档案可以往你户口所在地或者老家的县、市人才交流中心托管,缴托管费。把它存好。以后评职称还用的上档案的。
3.记得把你所经历的单位的合同、写有起止日期的离职证明通过人才中心存放到档案里,这个是关键,比报到证有用多了。置于合同啊、离职证明啊,你想尽办法弄好就行了。
咱是经历了教训后才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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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7-08
34.在择业期(毕业后两年)内,跨市或到中、省直用人单位调整改派的毕业生,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改派手续;在本市市属用人单位之间调整的毕业生,到各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改派手续;省内高校省外生源毕业生在择业期内跨地区落实就业单位的,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改派手续。
35.调整改派主要包括以下材料:
(1)毕业时已落实就业单位,又申请改派回生源地的毕业生,须持以下材料:
①《报到证》原件;
②原接收单位解约或离职证明;
③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2)毕业时已落实就业单位,又申请改派至其他就业单位的毕业生,须持以下材料:
①《报到证》原件;
②原接收单位解约或离职证明;
③与新的就业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
④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调整改派意见。
(3)毕业时派回生源地或人事、就业代理机构,又申请改派至其他就业单位的毕业生,须持以下材料:
①《报到证》原件;
②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人事、就业代理机构的改派意见;
③与新的就业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7-07
报到证一般来说,除非你进国企或者类似于公务员有编制的工作单位才有用,关于升职称的。
如果不是这方面工作,而是其他的工作,是不是拿着报到证去报到,没有太大关系。

一般来说,毕业的时候,学校都会将档案邮寄你生源地的教育局或者人才市场。
那份档案一般来说是不经人手,只是事业单位与单位之间的传递。
经人手之后,再去存到人才中心,有些苛刻的人才中心是不予以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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