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如下:
因为其前身是国企,后来混改之后,性质有所变化,但是确实是有国企的背景存在。
金地集团的前身是深圳福田区属国企,远洋集团曾是央企中国远洋海运集团下属企业。后来,这两家公司都经历了国企改制和股份制上市过程,原始国有股逐渐退出,目前远洋第一大股东为央企中国人寿,金地第三大股东为深圳国资。
国企背景的作用性:
这种国企的背景多出现在金融机构。在金融机构眼里,金地、远洋依然带有国企属性,近期在一些金融机构的白名单中,这两家也同样被给予了国企的融资待遇。
因此,作为混改典范的金地、远洋,虽然是市场化的职业经理人体制,但却有着等同于国企的资信水平。在当前金融机构优先支持国企的背景下,无疑具有更强的抗风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