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技能补贴在哪里申请

如题所述

河南技能补贴在哪里申请
线上可以在河南社会保险网页业务大厅申请,线下可以在社保分局大厅现场申请。
网上申报流程:
1、登陆河南社会保险网页业务大厅
2、 点击个人办事通道
3、 注册或登陆个人账号
4、 点击业务申报
5、职业技能补贴申报提交即可
申请要求:
1、自2019年1月1日取得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以证书上标注的日期为准),政策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
2、自证书发放起12个月内,由本人或单位在业务期内(5-24日工作日)到就近社保分局大厅申请办理,需要携带身份证或者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保职工技能提升申领表(可在大厅领取)。职业技能补贴也可在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申报。
3、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及以上的人员可申请。
法律依据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培训评价等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财政金融局):为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进一步加强各类资金使用管理,现就“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培训、评价等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四、资金申请
培训、评价补贴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由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统筹实施。对在省直参保的郑州铁路局、武汉铁路局符合培训、评价补贴条件的人员,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统筹实施。
推行职业培训、评价补贴网上申报、网上审核、联网核查和信息共享,实现“线上全省通办、线下一窗通办”“补贴培训进系统、系统之外零补贴”。
(一)申请主体
脱贫人口及家庭子女,“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等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的人员,本人不缴纳费用,由培训机构或企业“先垫后补”或凭劳动者个人“信用支付”等方式垫支,补贴由企业或机构代为申请,补贴资金直接拨付给企业或机构(超出补贴部分由企业或机构承担)。
缴纳培训费用的人员,培训补贴可由个人申请并直接拨付至个人银行账户。
脱贫人口、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到定点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发生的生活费和交通费,补贴由培训机构代为申请的,补贴资金直接拨付给机构;补贴由个人申请的,直接拨付至个人银行账户。
企业新型学徒制、项目制培训补贴由承担项目制培训的企业或培训机构申请,补贴资金直接拨付给企业或培训机构。
对纳入年度政府补贴培训评价清单管理的职业技能评价机构,免费开展评价且符合要求的,可申请评价补贴,评价补贴资金直接拨付给评价机构或所在企业、院校等法人主体银行账户。
(二)申请材料
企业或培训(评价)机构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申请培训(评价)补贴的,应提供年度补贴性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申请表、培训合格人员花名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等“五类证书”复印件(证书信息可在网上查询的不再提供,下同)、垫付培训(评价)补贴协议或代领协议、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收据、拨付补贴资金申请)等。
申请预拨项目制培训补贴资金的,应提供年度补贴性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申请表、培训开班人员花名册、培训协议复印件、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补贴资金申请)或相关收据;申请拨付剩余补贴资金的,还应提交培训结业人员花名册、“五类证书”复印件。
个人申请的,应提供年度补贴性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申请表、“五类证书”复印件、税务发票或培训(评价)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收据、补贴资金申请等。
生活费和交通费补贴申请,应提供培训期间生活费和交通费补贴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培训期间发生的交通费票据;培训机构代为申请的还应提供培训人员花名册、培训人员与培训机构签订的代为申请的委托书。
企业新型学制培训补贴申请,按《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9〕17号)规定程序执行。
(三)申办流程
上述申请材料经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向同级或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提出申请(郑州铁路局、武汉铁路局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对符合条件的,由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企业、培训(评价)机构、申请者本人银行账户或信用账户。
本通知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执行。本通知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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