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院的判决下来,维持原判,还能再申诉吗?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制,也就是一审后当事人不服判决可以有一次上诉机会,上诉以后启动二审程序,二审判决就是最后的结果。当事人如果对二审还不服,不能再提出上诉,如果有充分证据和理由,可以在二审判决下达后六个月内申请再审。
但是,再审属于“可以”申请而不是“应当”申请,当事人有权利申请再审,但是是否启动再审程序决定权在接受申请的法院。如果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或者原判决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原判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等情形出现,是应当在身的,如果没有这些情形,尽管当事人提出申请,也不会启动再审。所以说,是否启动再审,关键还是当事人是否能找到足够的证据证明二审判决有问题。
可以说,申请再审的,多数不会启动再审程序。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当事人认为自己的确冤,并且自己有证据支持,那么还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检察院也会对申诉进行复查,如果认为原判确有错误,会向法院提起抗诉。抗诉案件,自动进入再审程序。另外有一点必须清楚,申请再审和抗诉,不影响原判决的执行。
小结:当事人认为自己的案子有问题,应当先静下心来,认真分析案子的情况,是否有新的证据,是否审判程序有问题,找到了问题,才可以有的放矢采取下一步措施。如果自己不服,但是有没什么证据和法律依据,那再申请再审或是抗诉,很可能没什么结果,建议你就不要浪费时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