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的含义

如题所述

价值属于关系范畴,从认识论上来说,是指客体能够满足主体需要的效益关系,是表示客体的属性和功能与主体需要间的一种效用、效益或效应关系的哲学范畴。价值作为哲学范畴具有最高的普遍性和概括性。


关于价值的本质,存在多种观点。

“抽象说”

这种观点认为,价值是抽象的信念、理想、规范、标准、关系、倾向、爱好、选择等等,它看不见、摸不着,但是却时时、处处起作用,指导人的思想,支配人的行动,评价某一事物就是来源于并反映了抽象的理想价值。

“奥妙说”

这种观点认为,价值是一个深奥的、微妙的概念,包容量大且含义模糊,其内涵和外延难以把握,其精神实质难以领悟。价值决不是实在,既不是物理的实在,也不是心理的实在。价值的实质在于它的有效性,而不在于它的实际的事实性。

价值的最后基础在于人类的自许,在于人类对世界的冀望,在于人类对人性(包括理性和情感)的祈愿。

“关系说”

这种观点认为价值是一种关系范畴,表示客体与主体之间的相互联系。文德尔班把价值当作是一种联系和关系,并认为是诸事物之间的联系和关系,而不是专指人类与客观世界的联系和关系,即任何有联系的事物之间都可能存在价值。

这样,价值就成了联系和关系的代名词,从而混淆了主体与客体的本质区别。

“本性说”

这种观点认为,我们赖以生活的价值是天生的,像包括真、善、美在内的人类的古老价值,以及后来的愉快、正义和欢乐等价值,都是人类本性固有的,是人的生物性质的一部分,是本能的而非后天获得的。

“情感说”

这种观点认为,价值的源泉在于情感:当合理性遭遇它的限度,对开明的理性的求助不再帮助我们时,那么思维的对位型式即情感可以帮助。情感是通过我们的感觉释放的,它帮助我们感知世界和辨认价值。

这里提及的价值是不能测量或计算的价值,只能通过感觉经验或感知领会,例如美的价值。

“意义说”或“需要说”

这种观点认为价值是一种关系范畴,表示客体对主体的意义,客体满足主体需要的关系。然而,这种观点并没有解释“意义”或“需要”本身又是什么内涵,因此这种观点只能是两个名词之间的“同义反复”,没有多少实际意义。

“属性说”或“效用说”

这种观点认为价值是指客观事物的一种有用属性。这种观点把价值等同于事物的功能属性,忽略了主体特性和介体特性对于价值的决定性作用。

“劳动量说”

这种观点认为价值就是劳动价值,它由劳动者所付出的劳动量来决定。这种价值学说是指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指定资本化市场下交易的本质,他是一种特定范畴的价值概念。

“主体性说”或“态度说”

这种观点认为价值是主体根据自己的需要自觉地、有意识地赋予客体的属性,它反映了主体对客体的态度。这种观点把价值与价值的主观反映混淆起来了。

以上这些观点从不同角度、不同程度上反映出价值的某些外部或内部特性,但都有其片面性,均不能全面反映价值的哲学本质。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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