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内设机构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03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的内设机构包括多个部门,各司其职,为教育系统的运行提供保障。以下是各部门的主要职责:

1. 办公室(党委办):负责全局的政务、事务协调,包括文秘、档案、保密、会务等工作,同时指导党务、纪检、监察等工作,处理行政复议和应诉事务,执行局务会议决定的事项。

2. 人力资源科:管理干部和教职工,负责调配、考核、培训等人事工作,参与教师职务评审、聘任及行政干部考察,参与编制管理,负责离退休管理和教师资格认证,组织评优评先及外事管理,协助外籍教师管理。

3. 基础教育科:负责中等普通、初等和学前教育的教育教学管理,制定和实施教育规划,指导义务教育巩固和普及工作,组织课程实施和招生,指导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工作,负责幼儿机构管理。

4. 职业成人教育科:参与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规划,指导职业教育学校,推进社区教育,审核成人教育机构,组织成人高考,负责区内民办教育机构的管理。

5. 计财审计科:管理教育专项经费,进行教育统计信息管理,编制教育预算,监督财务审计,负责局机关及区直教育单位的财务工作。

6. 群团工作科(加挂“教育工会”牌子):负责教育系统的工、青、妇和少先队工作,指导青少年德育,参与法制、科技和环保教育,协助维稳和综治工作。

7. 民办教育管理科:制定并审批民办教育发展规划,监督民办教育机构,对教育、教辅人员进行考核和资格审定,进行教育机构考核和业务指导。

8. 学校安全管理科:执行学校安全法规,指导学校安全工作,负责校园安全管理和违法行为查处。

9. 产业办:规划教育产业市场,推进教育产业社会化,负责学校后勤管理,教材征订发行,物业管理等工作。

10. 教学设备中心:负责教育装备政策的执行和实施,规划教学设备,指导标准化建设,负责教具、图书等教育设备的配置与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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