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里员工因在厂里宿舍楼喝醉酒而死在宿舍楼里,请问厂方该负哪一方面的责任

如题所述

首先,不能按照工伤认定死亡,应该按照病亡处理,病亡是没有赔偿的,楼上的回答是错误的,应该叫补偿,并且劳动保险条例现在很多都作废了,丧葬费,一次性救济费,都应该按照当地规定执行,很多省市都不按照楼上回答的政策执行了,只能咨询当地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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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6-30
可以要求非因公死亡赔偿。
第二十三条工人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除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二个月作为丧葬补助费外,并按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供养直系亲属一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二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九个月;三人或三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十二个月。第四十五条工人职员的直系亲属,其主要生活来源,系依靠工人职员供给,并合于下列各款规定之一者,均得列为该工人职员的供养直系亲属,享受劳动保险待遇:一、祖父、父、夫年满六十岁或完全丧失劳动力者;二、祖母、母、妻未从事有报酬的工作者;三、子女(包括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弟妹)年未满十六岁;四、孙子女年未满十六岁,其父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力,母未从事有报酬的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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