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保险中常常有以单位名投保的情况,如出租公司,集团公司,有时同一单位的车辆会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保险理赔纠纷,保险公司常常拒赔或只赔一辆车。此种情况究竟该如何赔偿呢?
一、交强险赔偿。
1、仅造成财产损失。
同上文一样,交强险承保公司对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负直接赔偿责任,特别是财产损失多为车辆修理费或重置费用。但
交强险条款第十条责任免除“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笔者认为此条款主要是限制不同被保险人车辆相撞的情况,不应包括同一被保险人名下多个车辆的情况。另外根据合同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笔者倾向保险公司应该赔付。且财产只有2000元,
道德风险也小,应该予以赔付。
2、造成人员伤亡。
同一单位车辆造成人员伤亡的,往往构成工伤。根据目前法律,两者并不排斥。保险公司仍应按照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标准进行赔偿,可以直接赔偿给伤者。此种情况下,有可能伤者或死者家属直接以
工伤事故向单位索赔,保险公司仍应按照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赔付给单位(不超过索赔金额为限)。
二、商业险赔偿
1、财产损失
主张财产损失的是车主,基于同一单位财产混同情况,即侵权人、债务人同一人,双方车辆无需赔付对方,保险公司的
第三者责任保险也无需赔付,但
车损险应赔付。
2、造成人员伤亡。
分两种情况
a、不构成工伤情况。
如下班后员工被车辆相撞或单位车辆撞伤单位客户。
伤者以交通事故损害要求侵权单位赔偿,保险公司应赔付。
b、构成工伤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
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
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涉及到责任险是否只承担侵权责任,还是包括合同责任、工伤责任的情况?有人认为,此种情况保险公司无需赔偿,由工伤保险赔偿,没买工伤保险的,由单位自行承担。有人认为,保险公司应按照工伤责任赔偿。笔者认为工伤责任范围大于侵权责任,保险公司仍应以侵权责任承担其责任。否则目前单位车辆的的车上人员险将无法得到赔偿。
三、同一单位的理解。
由于公司形式多样,对同一单位,同一被保险人的理解也产生歧义。如集团公司、分公司等。笔者认为可以借鉴法人的概念。集团公司
碰撞控股公司的,不属于同一单位的情况。
四、劳务派遣
实践中一些员工是公司通过劳务派遣形式来规避用工风险,发生事故后,应参照是否构成被保险人单位工伤的情况来进行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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