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2年6月18日左右不慎将身份证丢失,本人现在此郑重声明,从2012年6月18后由此身份证所引发起的一切

如题所述

身份证丢失,应赶紧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重新补办,这样的声明是无效的.身份证,补办之后,你原来就自动失效,不需要挂失声明的哦!
你可以上你户籍所在地公安厅网站,查询你们哪关于补办身份证的相关事宜及程序. 现在也有很多省份为了方便在异地的人员,开通了网上补办身份证也业务.但费用可能比自己去公安机关补要贵个几十,但速度是很快的. 希望能帮到你.如对你有帮助,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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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6-26
在这里声明没用的,建议你到当地派出所挂失。
第2个回答  2012-07-05
首先你这样的申明是不管用,我知道你做这样的申明是怕有人那你的省份证干坏事,但这样不行呀,每个人都可以做这样的申明不是吗。你最好还是在户口所在地重新补办,这样一来你原来的那张就失效了,你也就不用管担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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