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能把妇女一词理解为年龄界定?

如题所述

妇女一词,从现在实际使用的范围看,没有年龄界定。比如妇女节,到达什么年龄的女子,才能包括在这个节之内?但在多数情况下,人们使用妇女一词,是指成年女子。不少情况下,又指已婚女子,如白居易长诗《琵琶行》中,有“老大嫁作商人妇”的说法。
一群三四十岁的女人走来了,其中有已婚的也有未婚的,说一群妇女走来了,肯定不能说说错了。
一个十八岁的姑娘参加了工作,单位放假,你不能说她不是妇女,不让她放假,可是你要在日常生活中,就说她是妇女,似乎又有点不妥。
这里产生的一个问题是:需要注意其在特定语言环境中的使用,以注意其特定含义,又要注意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使用时,通常的含义。
“娉娉袅袅十三余, 豆蔻梢头二月初”,如此娇翠欲滴。“杨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天生丽质难自弃,一朝选在君王侧。”如果她嫁过人了,这后面的故事就没有了。说少女及姑娘们如花似玉,人们从来不吝啬用美词加以赞颂。女到十八一支花,女过三十豆腐渣。这些说法已经不仅是生理年龄的描述,而且还包含了男权社会下的价值判断了。
女人在乎这样的说法,是对年龄的在乎,是对其不同年龄阶段社会属性的在乎。姑娘可以专指未婚女子,已婚后说说也无妨。而男子就没有这样的对应称谓,了不起可以以童男这样硬性的称谓代之,却不如“姑娘”优雅,女子到了一定的年龄,就可以称为姑娘,是可以既专指又不专指的称谓。
由于妇女常用于指成年女性以及已婚女性,自然会让年轻女性不满。以至在两会上,还有提案,在民间有呼声,要求将“妇女节”改为“女子节”“女性节”“女士节”之类。今年三八节有媒体采访在校女大学生或者在职的年轻女子,就有回答说,我们还年轻,不过妇女节。女人嫁人之后,是其社会角色的一大跨越,更因男权社会的存在,有大量的社会规范。说性别歧视时,常说的是歧视妇女,少见有说歧视姑娘的。这里面有对女人不同年龄阶段的社会价值判断。
这是一种文化,年轻女性不喜欢被称作妇女,是这种文化在她们身上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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