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不和怎么起诉离婚

如题所述

出现夫妻感情不和的情况,可以选择起诉离婚,应当由欲求离婚的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般法院会先进行调解,如果确认双方感情确实已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调解无效的,相关法律规定应准予离婚。诉讼离婚的前提是双方感情已破裂,如果不能证明感情已破裂,则不利于法院判决离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夫妻感情不合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起诉离婚:
1、应当先确定自己是否符合起诉的条件;
2、符合起诉条件的原告方需要收集感情不和的证据,准备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夫妻感情不和起诉离婚时应由请求离婚的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般法院会先进行调解,如果确认双方感情确实已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法律规定应准予离婚。诉讼离婚的前提是双方感情已破裂,如果不能证明感情已破裂,则不利于法院判决离婚。
夫妻感情不和如何离婚
一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放离婚证。二是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签了离婚协议,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起诉离婚。一般是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综上所述,在我国性格不合起诉离婚,需要先准备好离婚起诉状、诉讼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性格不合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等,然后携带上述材料到被告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起诉,法院立案庭审查后缴纳诉讼费,接着按时参加庭审,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做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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